绩效评价 投标方案(技术方案).docx
绩效评价投标方案(技术方案)招标编号:.投标方案投标人名称:*有限地妣J*”号二楼报告说明声明:本文内容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时文中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或可独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与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相关筑域的建议和依据。目录第一章对项目绩效评价的理解11.1. 绩效评价的发展历程11.2. 现行主要法律法规51.2.1.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51.2.2.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161.2.3. 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351.2.4. 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401.3. 绩效评价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521.3.1. 绩效评价发展现状521.3.2. 绩效评价当前存在的问题571.3.3. 对绩效评价未来发展的建议62第二章总体服务方案712.1. 预算绩效管理总体要求712.1.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目标732.1.2, 预算绩效管理基本原则742.1.3, 预算绩效管理主要指标设置752.2. 预算绩效管理的对象和内容802.2.1, 预算绩效管理的服务对象802.2.2, 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内容802.2.3, 预算绩效管理模型822.2.4,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计划822.2.5, 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过程832.3.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流程872.3.1, 前期准备872.3.2, 组织实施892.3.3, 撰写与提交922.3.4, 资料存档、后期跟踪932.4. 事前绩效评估952.4.1, 事前绩效评估的基本原则952.4.2, 事前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962.4.3, 事前绩效评估的对象和主要内容962.4.4, 事前绩效评估方式和方法982.4.5, 事前评估的绩效指标体系992.4.6, 事前绩效评估基本流程1032.4.7, 事前绩效评估结果1062.4.8, 事前绩效评估报告1062.4.9, 项目资料归档1072.5. 事中绩效监控1082.5.1, 事中绩效监控原则1082.5.2, 事中绩效监控内容1092.5.3, 事中绩效监控方法1132.5.4, 事中绩效监控流程1152.5.5, 事中绩效监控结果应用1262.6. 事后绩效评价1272.6.1, 对事后绩效评价理解1272.6.2, 事后绩效评价的目的1282.6.3, 绩效评价主体职责1282.6.4, 绩效评价的基本内容1312.6.5, 绩效评价的方式1322.6.6, 绩效评价的方法1342.6.7, 绩效评价组织形式1362.6.8,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框架138第一章对项目绩效评价的理解1.1. 绩效评价的发展历程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手段。综观美国百余年的预算绩效评价历史可以发现,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每次取得重要进展都有着深刻的经济与社会背景。20世纪初美国纽约市因出现巨额财政赤字,1906年纽约市政研究院开始尝试推行财政绩效评价工作。1949年美国政府提出推行体现政府对人民受托责任的“绩效预算”。20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参加越战导致军费开支剧增,迫于财政压力开始试行计划项H预算制度(P1.anning-Programning-BudgetingSystem)(>20世纪80年代新公共管理运动兴起,再加上财政危机与信任危机爆发,1993年美国颁布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成立了由副总统戈尔负责的“国家绩效评价委员会”,标志着预算绩效评价进入法制化阶段。我国政府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演进也与经济社会变革关系紧密。2003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2009年我国开展了地方政府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此后逐渐扩展到部门支出绩效评价。2012年财政部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提出的“建立一个机制”“完善两个体系”“健全三个智库”“实施四项工程”,至今仍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实现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持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不断提升。但与此同时,我国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着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等突出问题。为集中解决这些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先后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文),文件均强调要创新预算管理方式,更加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硬化责任约束,力争用3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通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改变预算资金分配的固化格局,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这标志着我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正式启动。财政部于2009年和2011年印发修订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这进一步规范了我国的绩效评价业务的实施,并对扩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范围起到了积极作用。2011年和2012年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两个重要文件,树立了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的管理机制和“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2014年修订的预算法将绩效要求纳入其中,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法律地位。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中提出了预算绩效管理的总目标,随后财政部通过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进一步明确了中央、省、市(县)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总目标的时间表和路线图。2020年,财政部印发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该文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推动全国各地高效、规范落实项目支出的预算绩效管理,有效解决当前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切实实现“具有绩效的绩效管理”意义重大。经过近20年的试点与逐步推进,我国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系列进展:一是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尤其是地方政府的预算绩效评价意识有了明显提升。二是初步建立了预算绩效评价的组织体系与制度体系,各级财政部门内部均成立了专责的绩效评价机构,设立了数量较为可观的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名单库、专家库,构建了预算绩效评价的专门指标体系与技术体系。三是绩效评价工作对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管理行为发挥了直接的约束作用,各级政府部门或单位的预算绩效管理趋于规范化、科学化。1.2. 现行主要法律法规1.2.1.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2018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正式公布。为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我国力争用3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这一顶层设计旨在破解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关键点和突破口,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提高公共服务供给质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意见提出要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实施政府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实施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部门和单位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实施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政策和项目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衡量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并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意见要求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并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还要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级政府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绩效管理。不仅如此,意见还明确硬化预算绩效管理约束,财政部要完善绩效管理的责任约束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责任人对项目预算绩效负责,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此外,各级财政部门要抓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卜.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的资金一律收问并按照有关规定统筹用于亟需支持的领域。全文如R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为解决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必要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第九条委托方可以从“预算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信用管理平台”查询第三方机构有关信息,并在遵守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下列条件择优选择第三方机构:(一)具备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力量、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质量控制完备,具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保密管理、业务培训等管理制度;(三)具有良好信誉,3年内在预算绩效评价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委托方可以根据所委托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特殊需求,增加选聘第三方机构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第三方机构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十条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预算绩效评价事项,委托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规定,合理确定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的具体范围;涉及商业秘密的,按照商业秘密保护有关规定办理。第十一条第三方机构从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不得有以下行为:(一)将预算绩效评价业务转包;(二)未经委托方同意将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三)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四)出具本机构未承办业务、未履行适当评价程序、存在虚假情况或者重大遗漏的评价报告;(五)以恶意压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六)聘用或者指定不具备条件的相关人员开展业务;(七)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第十二条第三方机构从事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规定,遵守职业道德,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有关资料,严格保守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并有权拒绝项F1.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第十三条第三方机构应当在了解被评价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胜任能力以及能否保持独立性,决定是否接受预算绩效评价委托。确定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书面业务协议(合同),明确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委托评价的项F1.和内容、履行期限、费用、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归档责任、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等内容,并严格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