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权利法律保障研究.docx
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权利法律保障探讨论文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保障经济闲难家庭、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同等接受义务教化”。同时还提出“教化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化公允是社会公允的田要基础”,“优化教化结构,促进义务教化均衡发展”,因而,如何依据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仔细解决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问题,已经成为摆在各级政府部门、理论界、实践者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在综合当前学术界对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探讨成果的基酬上,本文首先通过对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权利法律保障的意义进行阐述,然后对当前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剖析,最终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关健词: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权利法律保障建议一、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权利法律保障的意义(一)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权利法律保障是教化公允的内在要求从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在国家教化体系中所处的位置来看,它属于基础性教化,担当着打好基础的任务。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搞不好,整个民族素养的提高就难以保证,而作为整个国家教化大厦的根基,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办不好,大厦就不稳固。要办好义务教化,就得讲求义务教化的公允。公允的教化特殊是公允的义务教化不仅仅是社会对教化的要求,而且还是教化的内在要求。从义务教化的主体看,义务教化是面对一切孩子的教化。它要求全社会不论贵贱等级,不管肤色和种族,不分流淌人口还是常住人口,全部的适龄儿童都有权利进入学校接受教化,显示着剧烈的民主性。对政府和教化行政部门来说,应为全部适龄儿童少年供应同等的受教化机会%接受教化公允的确立,对于逐步消退因地区间经济、文化、教化发展的差别和公民家庭刘健.无差别教化是实现教化公允的底线.中国农村探讨网.2005.06.07之间经济状况的差别而造成的教化不公等现象,为公民的自我发展供应同等的条件,都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二)义务教化公允是公民维护法定利益的权利建国以来,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化事业尤其是义务教化的发展,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化改革与发展的确定、流淌儿童少年就学暂行方法等一-系列的法律,为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允的义务教化权利供应了法律保证。通读全部的法律条文,我们可以发觉,只要是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民族、家庭、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都依法享有同等的受教化机会。由此可见,义务教化不仅是法律保证明施的教化活动,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且是爱护全民教化权,爱护全民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化,它不是一部分人所拥有的特权。能够公允地接受义务教化,是每个人的权利,不管你是常住人口还是外来民工。这种权利不须要竞争,不须要个人行为或通过“交换”其他资源来获得,它必定是通过政府行为来实现的,也是国家、社会、家庭必需保障的。任何以户籍制度、经费短缺等为借口推卸为适龄外来民工r女接受公允的义务教化供应保障的责任,不仅是违反法律,更是违反了人权。(三)义务教化公允是当地经济发展的动力英国经济学家哈比森曾说:“人力资源是国民财宝的最终基础。资本和自然资源是被动的生产要素,人是积累资本,开发自然资源,建立社会、经济和政治组织并推动国家向前发展的主动力气。”依据预料,到2020年,我国的城市化率将达到60%左右。对于我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国情来说,这意味着城市化率每年需提高约1.5个百分点。而城市化水平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意味着要有1500多万农村人口转移到城市,也就意味着大量的流淌人口及其流淌儿童、少年会留下来,由农夫转化为市民,义务教化是对个体发展起点进行调整的至少的“保底教化”,是为整体发展打基础的教化,是提高个体素养的奠基工程。假如城市农夫工子女因为这样或那样的缘由不能接受公允的义务教化,那么其个人的发展必定缺乏至少的学问、技能和各种基本素养。假如这些人连F1.身生存与发展的最基本实力都缺乏,又如何去为流入地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作贡献?因此,要促进流入地和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就必需重视城市农夫工子女的义务教化公允问题,切实实行措施保障他们享有公允接受义务教化的权利。(四)义务教化公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城市化迈进,数以亿计的农夫工到发达地区打工,他们既是这一宏大历史变革的主体,也是这一变革的结果。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建设和谐社会。何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一个显著的标记,就是社会各阶层能相互融洽,同等共处,形成良性、公正、合理的互动结构。对城市来说,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要让外来流淌人口融入到城市中来,建立一套让这一群体享受陈晓信共沐阳光雨隔:中国九城市流湎儿童状况调查N,新华网,2003.12.19社会公共资源的制度,通过支付确定的“和谐成本”,形成和谐相处的良好发展局面。二、当前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及教化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地重视解决农夫工子女接受义务教化的问题,坚持“以流入地区政府管理为主,以全口制公办中小学为主”,不断挖掘公办学校的办学潜力,主动扶持并提升以农夫工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和定点学校的办学条件和质量,不断扩大免责义务教化覆盖范围,让农夫工子女有条件地享受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确定程度上保障了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的权益。同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以及新农村建设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进城务工人员人数逐年增加,其子女就学问题越来越成为群众最关切、最干脆、最现实的问题,因此受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最近儿年,教化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放在促进社会公允、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相识,主动探窕,不断创新,努力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有所教,促进教化均衡发展,在缓解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化阶段就学问题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受到教化部的充分确定和社会各界的一样好评。然而,在逐步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的过程中,新的状况和问题也日渐显露:(一)平安无法保障流淌人口的工作大多不稳定,工作变动导致了居住场所的不固定,而且流淌人口出于经济上的考虑,租住房往往都是在环境较差、出行不便、租金低廉的地方。这样一来,学校和家庭无法建立稳定的联络方式,致使家庭教化和学校教化无法有机结合起来,学生脱离家长监护问题特别突出,而且导致学生的出行平安无法保障。(二)教学内容相异一般来说,农夫工子女大多是从偏远农村的学校转入他校。他们的文化基础较差,所采纳的教材版本往往不同(尤其是英语教材),不同的教学进度、不同的教学方法以及不同的学习环境导致流淌儿童在学习、生活等各方面都出现了不能适应的现象。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1.没有学习热忱,缺乏成就感,心情不稳定,如忍受性低、孤独感强等缺乏团体归属感,易产生不良心情如抗拒倾向、被压迫感等。同时,农夫工子女还普遍存在自信念不足、自我评价偏低、自卑、自闭、压抑等心理特征。这些缘由导致流淌儿童产生厌学看法吗(三)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尚不同程度存在确定的心理问题,他们难以真正融入城市文化背景各异、学习方式不同,农夫工子女心理发展不平衡。农夫工子女大多来自经济条件比较差、物质和精神生活相对贫乏的偏远农村,且农夫工子女都是从农村的学校干脆进入相对较好的城镇学校,他们和真正的农夫并不相同,而是介于城市和农村这两个群体之间的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无法在短时间内适应生活,不同的腔调以及不同的教学方式使得他们的成果较城镇学校孩子差,使农夫工子女极易产蒋国河.流湎人口子女教化问8S:现状与反思U.河北师莅高校学报,2006(2)生自卑、自控实力不强、意志力薄弱、戒备实力强等不良心理。来自本地孩子的卑视,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剧烈不同等,也让农夫工子女承受着确定的心理压力。同时,家庭教化和学校教化严峻脱节,以致流淌儿童在学习心理上也存在确定问题。(四)部分学生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思想观念落后,文化水平低,学生辍学现象时有发生调行表明,大多数家长对其子女的教化还是特别关注的,但是由于各种客观缘由,家长不能对子女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辅导。流淌人口多半来自经济、文化较为落后的农村,较低的文化程度和生活上巨大的压力让他们没有实力、时间和精力来科学合理的教化孩子。因此,家长能否供应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上的帮助对学生适应性有显著影响。(五)我国现行的经费管理体制和户籍制度与人口流淌需求不相适应®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义务教化体制。一些农夫工子女在离开原居住地时,没有相应的教化经费随之流转,其父母就业所在地也没有相应的教化经费预算,致使地方政府职责不明确,管理不到位,办学经物不落实。有的地方规定农夫工子女要与当地居民享有同等待遇,须“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班满五年、有检定职业、符合支配生育政策二另外,流淌人口日浩文/胥志伟.外来学龄儿童就学何时不难NJ,人民日报h2003.9.18状况比较困难,致使教化部门难以驾驭适龄入学的农夫工子女基数,落实当地教化支配。(六)流入地义务教化资源与农夫工子女教化需求有很大差距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分布广、学生数量大、增长快、流淌性强,对地方财政、市政建设和管理,定点学校的发展还不能完全满意进城务工子女就学的须要,以及学校带来的巨大压力。国家从2009年起在全国统一取消义务教化阶段借读费的规定,出现新的办学经费短玦。(七)一些地方没有将农夫工子女教化纳入发展规划教化投入少,学校用地缺乏支配,造成一些民办学校必需租赁土地办学,增加了民办学校的办学负担,而这些负担最终又转嫁到学生身上。一些地方城市规划缺乏前瞻性,农夫工聚居的城乡接合部校舍建设质量、资金和师资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教化供求冲突特别突出。(八)一些定点学校办学条件、教学质量及管理水平亟待改善和提高民办学校发展滞后,普遍存在办学条件差,特殊是老师人数偏少、待遇较差、素养偏低、流淌频繁,影响老师队伍的稳定和教学质量的提高。还有一些城市存在一批未获批准的民办民工子女学校,办学条件更差,严峻影响教化质量。三、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权利法律保障的建议农夫工问题事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保障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关系到全国上亿农夫工的切身利益、事关上万农夫工子女将来发展的现实问题,也是涉及推动义务教化均衡发展,实现社会公允,提高国民素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问题。为此,提出以下建议:(一)提高相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应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实行义务教化法中关于农夫工子女由“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供应同等接受义务教化的条件”的规定,依据“公允对待,一视同仁”的原则,敬重和维护农夫工的合法权益,消退对农夫进城务工的卑视性规定和体制性障碍,使他们的子女和城市职工享有同等的受教化的权利和义务。把做好农夫工子女教化工作作为本地巩固提高义务教化工作的重要指标,并作为考核政府、教化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完善“两个为主”的政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户籍壁垒,破除城乡分割,逐步取消各地对非户籍生入学条件的限制,把常驻人口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的范围,纳入政府教化的日常管理。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工作联系和沟通,实现工作联动机制,为农夫工子女创建同等、宽松、优越的教化环境。(一)建立农夫工子女教化的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支出责任,建立和完善中心和流入地省、市和县级政府合理分担的筹措教化经费的机制,对农夫工子女较多的地区实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划拨相应的教化经费,减轻流入地过重的财政负担。流入地政府要把农夫工子女义务教化列入教化经费预算,切实增加教化投入。可探究由流入地政府依据接受学生的数量向流出地政府报销适当教化经费的“教化券”制度,激发各地接收农夫工子女入学接受教化的主动性。()建立健全以公办学校为主体,民办学校为补充的农夫工子女教化网络应加强接收农夫工子女公办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主动挖掘现有公办学校潜力,增加公办学校学位,逐步提高农夫工子女接受公办义务教化的比例。进一步促进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