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拒腐防变专题党课讲稿3篇.docx
党课:筑牢思想和制度防线提升拒腐防变能力廉政党课:学规矩、明规矩、讲规矩,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防线专题党课讲稿:把好“三个关口二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系到我们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决定着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成败。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2012年12月初,习近平总书记在履新党的新一届总书记还不到一个月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就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我们在座各位做起来,新人新办法”。在这次会议上,我们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经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向全党发出了改进作风的动员令,开启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篇章。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坚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以上率下,率先垂范,推进全党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从党中央做起,既抓思想引导,又抓行为规范,依规依纪严肃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和曝光“四风”问题典型案件,一个问题紧挨着一个问题地解决,一个节点紧接着一个节点地坚守,逐步形成和强化了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党的十八大至2017年8月底,全国共查处18.4万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事)件,25万名党员干部被处理,13.6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包括20名省部级干部。党的十九大到2022年7月,查处违反相关规定案(事)件达到55.27万起,受到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的党员干部有80.07万人,52.25万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包括23名省部级干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引导形成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一)集中力量破“旧”。集中力量对已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查和重新考量,党先后两次部署进行党内法规全面集中清理工作,在2013年7月、2014年10月,先后印发了“两个决定”,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改革开放前、改革开放以来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我们党出台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以坚定的自我革命精神,对不适宜的相关法规做出及时改变,以适应当前现实情况和长远建设。这次全面集中清理对共计23000多件各类中央文件进行了全面的筛查,梳理出中央文件1178件,废止和宣布失效691件。在2018年11月,针对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全面开展清理工作,截至2019年4月,废止和宣布失效110件,修改8件,对涉及我们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14件中央党内法规进行了系统清查和全面修改。这两次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集中清理工作,理清了党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等方方面面的已有成果,查摆了多项不完善、不健全的区域,为党内法规体系的科学、规范和系统编制指明了正确方向。(二)凝聚众智立“新党对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进行了科学、规范和系统的编制,党内法规进入密集建设期。2013年11月,印发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明确了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等六大纪律,为全体党员和所有党组织列出了不可行为的负面清单,为全体党员和所有党组织划出了不可触碰、不可逾越的纪律底线,为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提供了明确的制度依据。2016年6月,中共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个重要抓手,明确出了问题以后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以严厉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的落实,向全体党员和所有党组织释放了有错必纠错、有责必问责、问责定从严的强烈信号。2016年10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条例明确规定了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四项监督职责,明确列出了各级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任务。2020年2月,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会会议,会议审议并批准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这一规定对党委(党组)履行和落实主体责任应当遵循的主要原则、具体工作职责,以及落实的具体要求、失责追究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四、监督全覆盖,纪检监察同发力建立高效监督体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它包括常设机构和新设机构的统筹结合,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的协调,系统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国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内设和派驻机构改革,提高机构管理效能,促进职能正向发展,不断推动制度优势向治理效能转化,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一)持续深化和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针对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建设进行了具体规范,对工作开展过程中的程序原则和工作目的进行了再次明确,强调了以具体制度引导体制规范化建设。决定还要求强化上下级纪委之间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与此同时,决定还提出了“两个为主、两个报告”制度,强调在具体实践中,每年中纪委都要按照程序要求向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请示汇报工作,对于日常工作中涉及的“三重一大”事项,需要及时主动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结果和过程。各级纪委要加强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请示报告,严格履行各项报批程序和手续,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转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规划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厘清自身的职能定位,做到“三转”,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担当起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2014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要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整合监察力量,健全国家监察组织架构,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2016年11月,党印发了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部署在北京、山西和浙江等三个省市成立监察委员会,把隶属于人民政府的监察厅(局)和预防腐败局等单位的职权职责以及隶属于人民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职务犯罪预防局等自侦部门的职权职责整合至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与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从体制机制以及制度建设上进行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实践经验,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为在全国范围内推开积累丰富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在改革试点工作开展近一年后,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了重大安排部署,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推开改革试点工作。人员转隶、监委成立并挂牌,党的十九大召开仅仅四个月后,改革试点工作蹄疾步稳、扎实推进,全国范围内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全部组建完成。2018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确立了制度化基础,随后,国家监委在北京正式揭牌成立。至此,这场由点及面、自下而上的改革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两点:一是国家的组织架构发生了深刻重大变化,各级监察委员会成为与同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把原来中纪委派驻到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派驻纪检组的名称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同时还赋予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权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既履行党的纪律检杳职责,又履行国家监察职责,同时根据它的派出机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授权行使相应的纪检监察权限。2022年6月,党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对派驻监督的指导思想和职能定位以及派驻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等等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范。经过一系列深化改革,派驻机构的监督对象范围不断扩大,监督权限不断丰富,“探头”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监督覆盖面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得到了强有力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果也得到了有效巩固和扩大。五、政治监督常态化,筑牢巡视利剑显威力2014年1月,习近平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讲话指出,“巡视是很重要的监督制度,要突出重点、巡视出威慑力,要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巡视监督要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做到全覆盖”。党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注重强化党内监督,将政治巡视放在整个巡视工作的第一位,注重和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据权威统计,在十八届中纪委立案审查的中管干部中,有超过六成是根据巡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为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在2016年2月首次系统开展“回头看”行动,2017年2月,机动巡视首次开展试点。2017年8月,十八届中央第十二轮巡视整改情况的全部公布,标志着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了一届任期内中央巡视全覆盖,中央巡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体现了党敢于动真碰硬的鲜明态度,更体现了我们党依规治党的政治智慧。2018年10月,中央首次集中对脱贫攻坚领域开展专项巡视。2019年3月,党召开全国巡视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尚属首次,截止到2022年3月,全国巡视工作会议共召开了4次。2022年6月,中共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首次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二)对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两次修订修改。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巡视实践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深化,党分别于2015年6月和2017年5月对巡视工作条例进行了修订和修改,及时将巡视工作开展过程中经过实践检验切实可用的一些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上升为党内法规,这方面的主要经验做法和创新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专项巡视、政治巡视,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市、县建立巡察制度,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党组织巡视全覆盖,”三个不固定”,“一次一授权”,等等。巡视工作条例的修订和修改,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即实践、认识、再实践、再程中,党积极创新和探索提级巡察、专项巡察、交叉巡察等巡察方式,有力有效推动了市、县巡察向村(居)和基层站所党组织延伸,打通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夯实了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重要论述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倚重和方法论指导,以问题导向为引导,系统论述和规范了新时期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内容与界限,抓深抓实制度化常态化防腐拒变长效机制建设,有效贯通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优化了监督体系组织架构,实现了监督范围全覆盖、监督过程全链条、监督结果全方位,确保权力站稳人民立场,保持科学运行,为新时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强化举旗定向,不断开拓新境界。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廉政党课:学规矩、明规矩、讲规矩,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筑牢思想防线同志们:一要提高在是非面前的辨别能力。随着国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给我们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能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头脑清醒,是检验一个领导干部,政治上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是衡量综合素质高低的重要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观察世界、认识世界的锐利思想武器。我们必须更好地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自觉地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精神境界,增强免疫力和辨别力,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二要提高在诱惑面前的自控能力。现在,来自各个方面的“糖衣炮弹”确实很多,手段之隐蔽、形式之多样、用心之狠毒是很难想像的,重点“公关”的对象就是领导干部和一些实权人物。如果我们思想上放松了警惕,把握不住自己,就很可能落入圈套,走上犯错误的道路。在诱惑面前,为什么有的人就能顶得住,有的人却经不住引诱,尽管有多种多样的原因可以分析,但归根到底还是自身的问题,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问题。不注意提高自己的基本觉悟,对已有的权力、地位和利益总不满足,私心太重,私欲太强,就是犯错误的开始,发展下去,肯定要走向腐败。只有立党为公,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