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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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docx
巨2女健康委倭初建4招巨仄族团储色多5绻巨实超方有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促进港口区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根据中共防城港市港口区委员会办公室防城港市港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港口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港区办发(2021)12号)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在卫生健康系统内深入开展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和防城港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广泛组织各族群众,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党和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努力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让各民族同胞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同心共筑中国梦,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发展、幸福宜居边海城市作贡献。二、基本原则围绕中心。要把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与区卫生健康系统各项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为工作创造团结稳定的环境,推动中心工作顺利进行。通过抓好工作,为创建活动提供强大动力,推动创建活动顺利开展。以人为本。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立足基层,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建活动的落脚点和着力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生产生活和健康水平。上下联动。把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形成合力。通过从点到面,由易到难,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全区共建的工作格局。凸显特色。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紧密结合当前我局民族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谋划和部署,量体裁衣,发挥优势,创新举措,凸显特色,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创建工作新路子。注重实效。既要讲究形式,使创建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更要重视内容,始终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三、创建目标从现在起,通过努力到2021年11月达到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验收要求。发展平衡。少数民族发展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城乡之间的差距进一步缩小,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配置逐步实现均衡化,发展成果更具普惠性、共享性。生活美好。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各族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求逐步得到满足,享有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和谐。影响民族团结的因素和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和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隐患有效消除,社会主义法治、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得到切实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四、主要任务(一)强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1 .加强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学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各项民疑理论政策作为区卫生健康系统的重要政治任务,并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每年学习两次以上,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抓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宣传教育,广泛弘扬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引导各族群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2 .健全常态化教育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进一步健全完善多位一台的教育平台。强化日常学习培训I,将民族理论政策纳入各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学习培训范围内。重点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大力开展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各民族文化交融、创新,不断增强民族团结进步理念、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情感基础1.推进建立嵌入式社会结构与社区环境。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多举措柔性嵌入,在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各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引导各族群众在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的基础上,积极培育邻里团结、家庭和美、互帮互助,共同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积极开展民族联谊活动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检、基层干部群众、各民族代表参观考察活动,感受发展进步成果,增强民族自豪;以民族传统节日为依托,构筑各民族共同参与、同乐同庆的品牌活动,传承优秀民族文化风俗,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凝聚力。提高各族群众对构建相互嵌入式社区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宿感。搭建少数民族志愿服务等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接纳、共生共长、守望相助。2.推进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加快推进民族领域体制机制创新,出台政策措施加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少数民族倾斜,建立更加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解决少数民族群众面临的医疗困难。保障公共文化设施运转经费,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建制村建卫生室。(三)增进民生福祉,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1 .大力扶持民族特色产业发展。高度重视民族特色产业的发展,把卫生和改善民生等内容纳入全系统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从政策、资金上给予更多的倾斜和支持,切实促进其加快发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与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交流,在互鉴合作中促进手足相亲。2 .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解决区域性共同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进民生福祉,提升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统筹城乡的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卫生下乡活动。3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支持少数民族群体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着力改善生产生活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为少数民族发展项目、产品销售、劳动就业等牵线搭桥,帮助群众增收致富,确保率先全面建成小康。(四)全面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水平,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基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社会管理制度建设。运用法治思维、法治理念和法治方式治理民族事务,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正确区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与其他普通矛盾纠纷,坚决惩处和打击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煽动民族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完善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应急预案,建立卫生健康积极参与的协调处理机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工作,加强对基层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指导,督促问题整改,形成基层民族事务治理常态化工作机制。五、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和全面推进阶段(2021年8月前完成)研究制定区卫生健康系统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细化目标、实化任务、硬化措施、强化责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着力营造关心、支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召开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动员大会,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和任务要求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努力解决方案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开展专项督杳,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和职责落实到位。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认真收集、整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照片,做好文件的建档、分类工作。(二)整改提升阶段(2021年9月10月)对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标准,进行自评自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邀请上级部门对我系统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H月一12月)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和验收准备工作,收集整理档案,迎接上级部门初评。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初评中提出的整改任务,解决专家发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评审材料。六、保障措施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活动要紧扣中央关于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强化举措,创新推进,实现创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期化,真正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一件造福各族群众的品牌工程抓紧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