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学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1、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及人员分工(学校红头文件);2、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学校红头文件);3、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学校红头文件);4、校园食品安全责任制(文件形式);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6、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餐(用)具清洗消毒制度;8、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制度;9、食品留样制度;10、食品原料储存制度;11、场所及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消毒、维护、校验制度。12、食品粗加工制度;13、食品烹饪加工制度;14、有害生物防制制度;15、餐厨废弃物处置制度;16、食品安全自查制度;17、投诉处理制度;18、餐饮加工过程控制制度基本要求19、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实情况(具体为召开会议情况、检查情况等内容)1、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及人员分工为了强化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高保障水平,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职责,规范相关职责及工作要求。一、管理人员及职责阳光学校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长:张三副组长:张四成员:中层以上干部及各班班主任1、学校食堂法人:张三(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职责并进行定期(每月)督查。2、食堂安全监管:张四(副校长),负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制定相关管理人员详细职责并进行定期(每周)督查。3、食堂安全管理员:张五,负责制定学校食堂管理的各项具体制度及食堂人员的日常管理,定时(每日)督查。对食堂的从业人员、原料采购、加工、卫生及设备等安全全程、全时、全方位负责。4、各环节(如采购、加工、消毒、留样等)负责人员具体职责。二、责任追究学校食堂餐饮安全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责任分工,谁出了问题谁负责。校长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把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亲自领导、部署和督查,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二、落实校(园)长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问题。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组织学习贯彻上级关于集体食堂工作的文件精神。二、建立食品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分工清晰,责任明确。贯彻学校关于食堂工作的各项制度和决议。三、负责制定工作制度和饮食安全工作计划,监督食堂常规管理工作。四、督导食堂日常管理工作。五、组织每月一次的大型联合检查活动。检查结果作为当月考评的主要依据。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制止和排查,并及时上报解决。六、配备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每月组织一次食堂工作人员的全员培训会。七、指导校内的食品安全工作,监督和检查食品安全状况。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的把关工作。八、定期督促食品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办证验证。九、消除学校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正确的处置应急事件。食堂从业人员工作规范:一、执行食品安全法,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食堂工作。二、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不得参加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三、着装上岗。炊事人员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期间不得会客。四、生产销售食品时,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穿工作服去厕所。五、售饭时必须用食品夹或其他工具售饭、菜,不准直接用手接触待售食品。六、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帽,不染指甲,不涂脂抹粉。七、遵纪守法,响应号召;坚守岗位,安全生产。八、因违反操作规范,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者的相关责任。2、食品安全管理员任命书兹任命张四为我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全面负责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制作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5、对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6、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持各种检查记录;7、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品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协助单位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阳光学校2024年10月6日3、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一、成立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和报告工作。二、要定期检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发现经营的食品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应立即停止经营,采取告示、公告或通知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相关供货者停止生产经营。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规定报告。三、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应急处置基本程序如下:1、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故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立即向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餐饮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相应控制措施。2、立即组织救治。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患病人员送到有急救能力的医疗机构救治。3、保护现场。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保护好食品加工场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留样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粪便)等。4、配合调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门反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时召回已经销售的相关食品。5、及时总结,建立档案。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开展整改、总结等工作,并保存相关资料。四、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对接到的关于本单位相关食品的投诉举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应积极调查,妥善处理,确保食品安全,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做好召回等工作。4、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它食源性疾患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领导应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食品安全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主管校领导对食品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及时完成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第三条校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工作。学校设立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食品安全,以及相关政策、措施及制度的落实,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第四条学校保卫部门应对食堂等易发生食品安全安全事故的场所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禁非相关岗位人员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入间等,严防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安全。第五条学校以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增强学生食品安全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第六条学校食堂应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后方能持证上岗。学校要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的培训。第七条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校长应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第八条对于食品安全工作各级责任人员违反规定,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其各自职责,造成就餐者身体损害甚至生命危险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九条对下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其相关责任:(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张三的责任: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人员伤亡;2、未建立食品安全负责制或未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3、未建立食品安全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实;4、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而从事经营活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张四的责任:1、未按照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食品安全安全进行检查,或检查次数、纠正力度达不到要求而出现问题的;2、对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出的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3、不主动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检查,有失职行为的;4、未及时传达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及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5、对员工未进行食品安全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张五的责任:1、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安全安全进行管理与检查、自查的;2、在食堂食品安全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现食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而不予以及时纠正、制止的。3、不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食品安全安全政策和相关规定,造成工作出现失误的;4、食堂发生食品安全安全问题不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领导的;5、食堂发生食品安全安全问题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张六的责任:1、不按市场监管要求对供货方进行索证索票的:2、把积压食品和过期食品、三无食品推销给食堂的:3、把腐烂变质、不合格产品搭配给食堂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张七的责任:1、对食品验收不把关造成不良后果的;2、对库存食物不检查造成积压或过期、变质的;3、让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张八的责任:1、使用、加工、出售腐烂、变质、过期的食品:2、发现食品原料有问题不上报经理或主管部门,造成不良后果的;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办理健康证上岗的。第十条责任及处分(一)处分原则1、由于工作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一定的损害或不良后果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张九处分,并责令该食堂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2、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给学校和就餐者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未取得健康证明而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或者对患有疾病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人员,不按规定调离、拒不改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给予记过处分。(二)处分种类学校在职人员违反本办法的应分别给予记过处分: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一条责任追究程序一旦发生食品安全安全事故,由学校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制度自2024年10月6日起施行。阳光学校2024年10月12日5、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学校食堂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保管员、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