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x
-
资源ID:1633747
资源大小:10.44KB
全文页数:5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办法(试行)..docx
交通运输部平安生产事故奏任追究方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平安生产责任.促进交通运输业科学发展平安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交通运输平安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其次条交通运输部对部属单位及人员和部雇单位对所属单位及人员的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适用本方法。第三条交通运输部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会同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本方法。部属单位依照职贡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第四条部属单位应当按职责分工开展平安生产管理和平安监管工作.做到职责明晰、责任落实。第五条平安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以事故调查为基础作出。第六条平安生产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追究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到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及时公开。第七条责任追究实行回避制。实施责任追究时,与平安生产事故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特别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单位或者人员应当回避。第八条部属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平安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贯彻执行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二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平安生产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三未落实平安生产管理或者平安监管责任.监督检查订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四谎报、瞒报、漏报、迟报平安生产事故的:(五未建立应急预案.或者未按应急预案规定开展突发事务预警预防.或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损失扩大的。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平安生产事故或者导致事故损失扩大的.应当追究部属单位负有领导责任人员的责任。(一未贯彻执行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二主持作出的确定违反平安生产相关要求,或者对不符合平安生产要求的事项予以审批、许可的;(三对发觉的平安生产风险、隐患或由管理问题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或者监督整改的:(四事故应急处置不力.导致损失扩大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履行平安生产领导责任的其他情形。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应当追究部属单位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违规从事生产作业的:(二未履行岗位职责开展平安生产监督执法的:(三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行政审批或者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把关职责的:(四未予以查处或者隐瞒、包庇、袒护、纵容发觉的违法违规事项的:(五与当事人串通骗取平安生产许可或者平安生产评价证书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未履行平安监管职责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部蜃单位及人员的责任追究依据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部管干部的责任追究由部组织实施.非部管干部的责任追究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属单位组织实施。部对部属单位及非部管干部提出责任追究看法的.相关单位应当依据部提出的看法实施责任追究。纪检监察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追究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二条对部属单位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方式:(一平安生产约谈;(二挂牌督办;(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四通报指责O第十三条对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包括以下方式:(-通报指责;(二离岗培训;(三停职检查;(四调褐岗位;(五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等规定的处分及相应的组织处理。第十四条本方法所列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或者合并运用。第十五条所在单位须要担当责任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的贡任.不得以对人员的责任追究替代对单位的责任追究。第十六条下列平安生产事故.不予以追究部属单位及人员的责任:(一因不行抗力导致的:(二有证据表明部属单位及人员已尽到平安生产管理或者平安监管责任的.第十七条部属单位及人员履行平安生产管理或者平安监管职责时.认为上级的确定或者吩咐有错误.要求改正或者撤销该确定或者吩咐.上级仍坚持该确定或者吩咐.或者要求马上执行.导致发生平安生产事故的.应由作出该确定或者吩附的上级担当责任。第十八条部属单位及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理:(-积极协作事故调查或者供应重要线索的;(二事故发生后主动组织协调或者参加应急处置,有效降低事故损失的。第十九条部属单位及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理:(-干扰、阴碍事故调查处理的;(二教唆、帮助他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三12个月内重复发生同类重特大平安生产事故的;(四在平安生产管理或由平安监管过程中存在严峻失职、渎职行为的;(五未吸取事故教训I,补充、完善相应平安生产管理或者平安监管制度的。其次十条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按下列程序办理:(-依据事故调查结果,认定相关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平安生产管理或者平安监管责任的问题.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二)平安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臾体探讨,提出责任追究初步看法;(三)将调查认定的问题及拟赐予的责任追究初步意见告知拟被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人员.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对其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并记录在案;(四)拟被责任追究单位和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并更新探讨,提出责任追究的看法;(五)按责任追究事项及职责分工,报本级党委(组)或者行政部门,做出责任追究确定;(六)依据责任追究确定,相关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其次十一条作出责任追究确定的单位应当将责任追究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追究贡任的单位和人员,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其次十二条受到责任追究的单位和人员,可依照有关规定提出申诉。其次十三条责任追究确定应当包含以下内容:(一)平安生产事故状况;(一)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职责的事实;(三)认定的未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平安生产管理或者平安监管的责任;(四)责任追究的确定;(五)不听从责任追究确定的申诉途径、方式和期限;(六)作出确定的机关和日期,其次十四条交通运输部、部属单位人员在实施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的纪检监察部门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次十五条责任追究部门应当汇合有关材料形成平安生产责任追究工作档案。其次十六条部属单位应当于每年I月15日前向上级部门报告本单位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状况。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实施平安生产责任追究的总体状况、责任追究状况分析、强化责任制的措施、一般以上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案例。其次十七条部属单位可依据本方法制定本单位平安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实施方法。其次十八条本方法所称的平安生产管理或者平安监管责任,是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管理文件等赐予的相关单位、人员在平安生产管理或者平安监管方面的职责。其次十九条本方法自2014年7月I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