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篇汇编在关于开展学习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材料.docx
-
资源ID:1628576
资源大小:16.83KB
全文页数:12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7篇汇编在关于开展学习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材料.docx
7篇汇编在关于开展学习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研讨交流材料篇一,共七篇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的稳定运行和健康发展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社会稳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举止划定了清晰的红线,也为国有企业的规范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条例中的每一项规定都具有重要意义,哪怕是看似微不足遒的细节,都可能影响到国有企业的整体形象和利益。比如,在组织纪律方面,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决定重大事项。曾经有一家国有企业,其主要负责人在人事任免问题上独断专行,不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混乱,人才流失严重。这充分说明了遵守组织纪律的重要性,任何个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必须遵循集体决策的原则。在廉洁纪律方面,条例更是“利剑高悬某国有企业的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账目,套取企业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最终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杜绝“贪赃枉法"中饱私囊”的行为,做到“两袖清风”,坚守廉洁底线。工作纪律是确保国有企业高效运转的关键。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工作“马马虎虎”,对待任务“得过且过”,导致企业效率低下,竞争力不足。例如,某国有企业的市场营销负责人,对市场变化反应迟钝,未能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使得企业产品市场份额不断萎缩。这提醒我们,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待工作,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同时要带动身边的员工共同遵守,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企业也要加强对条例的培训和教育,让每一位员工都深刻理解其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条例,我们要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查找不足,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和管理水平,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篇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是我国国有企业管理规范化、法治化进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深感这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为它不仅是对我们行为的规范,更是对我们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呼唤。在学习这份条例的过程中,我有了以下几点深刻体会。第一,条例的出台是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的规范化管理。过去,国有企业的管理相对较为宽松,管理人员的行为缺乏明确规范,导致一些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明确了管理人员的行为准则,规定了处分措施,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行为指南。这使我们能够在工作中更加规范地行事,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第二,条例的实施将提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水平。条例要求管理人员不仅要遵守规定,还要切实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这意味着,我们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第三,条例的出台有助于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条例明确规定了管理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措施,使我们在工作中更加小心谨慎,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触碰红线。同时,条例还规定了举报和调查程序,使违纪违法行为难以逃脱法律的制裁。这有助于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企业环境,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第四,条例的实施也是对我们责任感和使命感的呼唤。作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肩负着国有企业的繁荣和发展,承教着国家和人民的期望。条例的出台,要求我们不仅要做好本职工作,还要时刻保持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感。我们应该把这份责任感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努力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在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过程中,我深感自己的责任重大。我将以此为契机,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时刻保持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我也将积极参与条例的推广和落实,为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企业环境而努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出台,对我们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应该以此为动力,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水平,时刻保持对国家和人民的责任感,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参与条例的推广和落实,为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企业环境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规范化管理下,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篇三“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对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来说,遵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就是我们的“本”,只有坚守这个“本”,我们才能在管理之“道”上走得稳健、走得长远。“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上,秦桧以权谋私,陷害忠良,留下千古骂名。在当今的国有企业领域,也有一些管理人员因违规决策、滥用职权,导致企业陷入困境。例如,有的在投资项目中盲目跟风,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有的在内部管理中拉帮结派,破坏了企业的团结和稳定。“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我们要不断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增强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要树立远大的志向,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胸怀,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尽职尽责。“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在工作中,我们要广泛积累经验,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行事。同时,要不断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价值。“天下为公,担当遒义。”让我们以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为遵循,为国有企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谢谢大家!篇呻以条例为纲,筑宰责任防或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的稳健发展关乎国家的繁荣昌盛和人民的福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提供了明确的准则和有力的约束。深入学习并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对于我们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条例就如同一把精准的尺子,衡量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一举一动。它详细规定了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行为规范和处分标准,使我们在工作中有了清晰的遵循。例如,在政治纪律方面,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政治锹锐性,“心向红旗”,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决策部署。廉洁纪律更是条例中的关键一环。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案例屡见不鲜。比如,某国有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个人奢侈消费,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这些案例警示我们,必须“洁身自好”,坚决抵制金钱和利益的诱惑,做到“两袖清风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行为。工作纪律方面,条例强调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忠于职守。曾经有一家国有企业,由于管理人员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敷衍了事”,未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论证,导致项目上马后出现严重亏损,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就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一丝不苟”地对待每一个决策和任务,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高效有序。“亡羊补牢,犹未晚矣。”但更重要的是“未雨绸缪”,提前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我们要以条例为镜,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不断强化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同时,企业也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学习条例,开展案例警示教育,使大家深刻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后果,从而增强遵守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将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贡献力量,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篇五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简称条例)将于9月2日起施行。条例开宗明义,明确其系2020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的落实落地。从条例全文六章五十二条的具体内容来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采取“类公职人员”管理,在违法行为及相应的处分种类、调查程序、法律责任等重要内容上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强化全面监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通过具体学习,主要有如下几点体会:第一,适用范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是什么?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定义,来源于监察法第15条第3款的规定。按照相关解释,“国有企业”既包括国有独资、全资企业,也包括国有控股企业(含金融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董监高等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领导班子成员,还包括中层和基层管理人(车间主任),甚至管理、监督国有财产等重要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包括会计、出纳、采购人员等。因此,这个范围是比较广泛的,只要在国有企业有个“一官半职”的人员,基本上都包括在内。关于国有企业相关人员处罚的法律法规文件不少。但有些是针对''领导人员”,有些是针对“管理人员”,有些是针对“党员干部”。条例中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范围与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是一致的。第二,效力等级。该条例是国务院2023年的立法项目。其上位法是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另外,条例的下位规章包括国务院办公厅2026年出台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国资委2028年出台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由于效力等级不同,这些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单位也不一样,例如,国有企业的集团公司就有权对子企业相关人员的违规投资经营行为进行处处分。第三、主要内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公职人员中的一类。国有企业是资金越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其管理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方面,具有其他公职人员不同的特点。因此,该条例实际上是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在国企领域进行实施的细化。例如,公职人员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的。具体到国有企业,就是其管理人员不得散布反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削弱国有经济主导地位作用的言论。另外,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一些“硬要求”也写入了条例,例如三重一大制度、工资总额制度、“十不准”(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如果违反这些要求将受到处分。篇六近日,我深入学习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感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条例的出台,不仅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了行为规范,更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以下是我的几点学习心得:一、以德为先,廉洁从业条例明确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廉洁从业要求,这让我想起了论语中的一句话:“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正体现了条例的精神实质,即要求我们管理人员在追求企业利益的同时,必须坚守道德底线,遵循法律法规,保持廉洁自律。二、依法治企,规范管理条例的实施,是依法治企的重要体现。正如古人所言:“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条例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使得我们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坚持依法治企,规范管理,确保企业健康发展。三、任人唯贤,公平公正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与中国古代的选贤任能思想不谋而合。正如管子立政所言:“任人唯贤,不肖者远。”在选拔任用管理人员时,我们应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以能力和品德为标准,确保选拔出真正能够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人才。四、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自我要求也非常高。这让我想起了道德经中的一句话:“修之于己,其德乃真。”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必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同时,对于下属和同事,我们要宽以待人,尊重他人,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五、忠诚企业,服务社会最后,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我们必须忠诚于企业,服务于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