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代持合同模板5份精选.docx
代持股权协议书甲方(委托人):乙方(受托人):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情况: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公司中占公司总股本%的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一的名义代为投入,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权。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权为限,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权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3、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4、如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在代持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权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2、乙方在代持股权期间行使法律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以下股东权利时,必须要严格按照甲方的授意行使,不得违背甲方的意志,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股东权利:(1)公司股东会召集、出席、表决权(2)股东会提案权(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权(4)公司章程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表决权(5)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的优先购买权3,在代持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权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4、在代持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权所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如逾期未转交,则乙方需按逾期未转交金额的百分之每口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在代持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三、股权收益权利3.1 代持股权项下的股权收益(含可分配净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3.2 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涧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四、其他股东权利4.1 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4.2 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参加股东诉讼(若有)等。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5.1 甲方承诺对代持股权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5.2 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宜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权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权的相应处置。5.5 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5.6 如乙方出现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H转让、质押|、擅臼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权,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6.1 乙方承诺:乙方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权的合法权益。6.2 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律的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6.3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H对代持股权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所代持的股权。6.4 未经甲方事先书而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6.5 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真实意愿。6.6 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7.1 自代持股权工商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7.2 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持续。7.3 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7.4 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权。7.5 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收回代持股权。7.6 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权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15)口】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将股权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八、保密义务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权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九、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委托引发的争议,双方优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十、其他10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公司的股东会备案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补充,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权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工年一月一日.一_年一月一日股权代持协议甲方(委托人):乙方(受委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事宜,豺定如下:第一条委托内容1.1 甲方与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设立公司,公司注册资本,甲方出资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2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公司N的股权。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在公司股东将记名舟上其名、在工商机关予以卷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桓规定的其他股东权,利。第二条安托方K2.1 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2.2 甲方有权而时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乙方应无条件将代持股权归还甲方。乙方于妆到甲方通知当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方移交公司经营管理权(扣有)、股东表决权等: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2.3 未经甲方事先书而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权及股东权益。第三条股权收J1.3.1甲方作为怆名股东是公司股权的实除所有人,享有股权代持期间产生的股权,曲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利等。3.2如公司在股权代持期间因某种原因进行清算、注钻,经清算后公司有轲余财产的,该财产由甲方所有。3.3如乙方代甲方收取3.1、3.2约定之收盛、财产,应在收到该收废、财产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第三人。逾期不交付的,向甲方按同期艰行贷款利率4倍支付违约金。第四条JIt权的处分4.1在代持股权期间,乙方应保证代持股权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分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婿与、放弃或设定质押等.4.2甲方有权处分代持股权,或将特定股东权益能移到自己或任何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林助及便利。第五条公司管理与决氯5.1乙方根据甲方的指示经营管理公3。需要乙方在公司股东会表决的事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指示进行表决。5. 2公司沛算、注销、增资犷股等更大决策,乙方表决、签署文件前须取得甲方的书面授权。第六条知情权与Jt督5.1 甲方有权了解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公司决疑等。5.2 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者,有权依据本陆议对乙方不适当履行的受托行为进行女督和刎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第七条违约会任7.1 乙方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乙方违反本外投或不适当屣行受托义务,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搅失的,向甲方赔卷所有直接和间接授失。7.2 因乙方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款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个人合法财产即叶申请解封。7.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转让股枚的,转让所得也甲方所有,转让价款不足以弥补桢失的,按损失赔偿。同时乙方向甲方承忙转让价款%的违约金。第八条保密条歙协议双方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知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逢反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桢失的.应帖偿对方相应损失。第九条议解决和其他9.1 双方在称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两,协商不成向代持股权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起诉。9.2 本疗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盆章后生放。9.3 3t办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附件或签订补充林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呼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姿托人):乙方(史矣托人):日期:日期:股权代持协议委托方(简称甲方):受让方(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委托内容1.1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W)人民币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第二条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持股权作为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机关予以登记、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公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3.1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出资拧,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该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划转等处置行为)。3.2 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3.3 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仃人,仃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3.4 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持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4.1 未经甲方事先找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4.2 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杏甲方利益的行为。4.3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