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篇关于深入开展学习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专题研讨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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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篇关于深入开展学习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专题研讨发言.docx
多篇关于深入开展学习2024年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专题研讨发言(研讨发言材料及学习心得第1篇,共10篇)学习条例,筑率合规防岗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们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对于我们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要深刻领会条例对于国有企业稳定发展的关键作用。国有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稳定运行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命脉和社会的稳定大局。条例的出台,犹如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着我们要坚守合规底线,确保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稳步前行。例如,曾经有一家大型国有企业,由于部分管理人员在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违反条例规定,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盲目跟风投资,导致企业遭受了巨额的经济损失,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也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这一惨痛的教训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避免决策失误,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全面把握条例中各项具体规定的内涵和实质。条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要求明确。在政治纪律方面,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廉洁纪律方面,要坚决杜绝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行为,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在工作纪律方面,要勤勉敬业、认真负责,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不良作风。比如,某国有企业的一位中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私利,在企业内部的人事招聘和晋升中违规操作,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最终受到了严厉的处分。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时刻牢记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三是要充分认识到遵守条例对于个人职业发展和企业形象塑造的重要意义。作为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我们的一举一动不仅代表着个人,更代表着企业的形象。只有严格遵守条例,才能赢得员工的尊重和信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企业形象。同时,也只有遵守条例,我们才能在职业生涯中稳步前进,实现个人价值和企业价值的共同提升。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法律意识。通过参加培训、阅读相关书籍和文件等方式,深入学习条例的内容,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二要严格自律,时刻对照条例的规定,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决杜绝违规行为的发生。三要积极宣传,将条例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传达给身边的同事和下属,形成全员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同时,要鼓励员工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同志们,让我们以条例为镜,正衣冠、明得失,切实筑牢合规防线,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谢谢大家!(学习心得体会第2篇)近日,李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下称“处分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首个专门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下称“国企人员“)处分事项的行政法规。长期以来,关于国企人员的处分规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下称“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及国资、国企领域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中,目前国家层面尚缺专门规范国企人员的法规。处分条例的出台集中聚焦以国企人员为适用对象的处分事项,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国企人员队伍,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处分条例主要内容总结提炼如下:一、规范适用对象适用对象方面,处分条例直接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原文,明确国企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公取人员,并进行了分类列述。简言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既包括全国资公司中的管理人员,也包括全国资公司推荐、任命到其他公司中的管理人员,还包括国有控股、参股公司相关国资管理人员。进一步地,可以归纳为,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的公职人员。关于“管理人员'的涵义,处分条例定义为“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实务中如何根据具体职务认定是否属于履行前述职责,仍存在一定空间。二、明确实施“处分”的主体区别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的机关,处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规定,有权对国企人员进行处分的主体为“任免机关、单位”这里的“任免机关、单位“按照相关组织法规定,包括党的干部管理机关,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以及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处分条例同时对任免机关、单位提出建立健全内部处分运行机制的要求,要求其结合国有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实际情况,明确承担处分工作的内设部门或者机构及其职责权限、运行机制等。处分条例还支持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者有干部管理权限的部门指导国有企业监督资源的整合优化,推动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相衔接,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机制,有助于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的健全完善。三、梳理“处分”情形处分条例进一步明确国企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细化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措施。对于处分条例未明确的国企人员处分的内容,原则上应适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一)处分种类处分条例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关于公职人员处分的种类、期间进行了直接引用,具体为:1.警告(6个月);2、记过(12个月);3、记大过(18个月);4、降级(24个月);5、撤职(24个月);6、开除。政务处分和处分都是公职人员本质上都是对公职人员违法行文的追责,实施对象均为公职人员,区别主要在于作出机关不同:由监察机关作出的是政务处分;由国企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作出的是处分。(一)违法行为处分条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有关责任人员应予追究法律贵任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归集,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违法行为具体化为违反思想政治要求、违反治理决策程序、以权谋私等类型共计53项违法情形(详见附件)。同时,吸纳国企改革过程中多次被强调的重点要求,例如“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要求、严格遵循“三重一大”及国央企工资总额管理制度、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所列明的“十不准”行为等,处分条例还列举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8种情形,并规定属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给予处分。此外,处分条例第九条规定了数个行为共存时的处理方式,即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三)处分类型体系国企人员基于不同法律规范而具备的身份上的多样性,必然导致其行为规范和责任承担类型的复杂性,关于国企人员的相关贲任,除了触犯刑法中“国家工作人员''类犯罪(包括单位犯罪下的双罚制)以及违反公司法导致的民商事责任外,还可能会承担:因违反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处分条例而导致的行政处分;因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而导致的纪律处分;如为中共党员,同时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的约束;违反国资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等文件的国资委的监管责任;因违反国有企业自身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而导致的企业内部责任。四、细化调查处分以及复核程序处分条例第四章明确规定了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就调查处分的全流程环节在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基础上细化完善,建立健全了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具体而言,一是明确处分的程序性要求,包括调查、处理应当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经任免机关主要负贲人批准同意后立案,并向有管理权限的监察机关通报等:二是严格限制采取违规方式调查,包括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处分的依据:不得因被调查人的申辩而加重处分等。三是新增重大违法案件商请机关处理机'IO四是严格规范、限制承办部门的权限和程序,保障被调查人的陈述和申辩权。五是对处分决定书的制作、送达,案件调查的回避制度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处分条例规范了相关人员受到不实检举、控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任免机关、单位应当及时澄清事实,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此外,处分条例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相较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复审、复核''的内容,处分条例第五章“复核、申诉”规定,细化了申诉的具体程序,被处分人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作出处分决定的任免机关、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向上一级机关、单位申诉。五、总结国有企业是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国企人员在依法履职、廉洁从业等方面具有鲜明特点,处分条例明确国企人员履职的底线红线,推进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将当前立法所保护的法益客体从原先的国有资产是否流失逐渐扩展至因国企人员未依法依规履职而对企业内部治理产生影响,为建立健全国企人员监督制约机制指明了方向。(研讨材料、心得第3篇)同志们:今天我们相学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对于加强国有企业管理、规范管理人员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一是要深刻认识条例出台的时代背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面临着诸多挑战和机遇。在这个关键时期,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出现了违规违纪行为,严重影响了国有企业的形象和发展。条例的出台,犹如“及时雨”,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行为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有力的武器。例如,“商鞅变法”通过严格的法律规范,使秦国实现了富国强兵。我们也要通过条例的实施,为国有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二是要全面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条例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多个方面,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在政治纪律方面,强调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廉洁纪律方面,对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行为零容忍。比如,“包公锄美”的故事传颂至今,包公铁面无私、公正执法的形象深入人心。我们也要以这种公正严明的态度对待条例的执行。三是要充分理解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利于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条例,我们要做到以下几占八1、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条例的各项规定,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将其作为行为准则和工作指南。二要对照检查,自我反思。对照条例的要求,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加以整改。三要严格执行,落实到位。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条例的规定,不越雷池一步,确保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同志们,让我们以条例为镜,正衣冠、明得失,为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发言材料第4篇)随着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的深入实施,国有企业管理领域正迎来一股清新之风。此条例如同春雨般滋润着国企管理的土壤,促使国企管理人员在法治的阳光下更加勤勉尽责、廉洁自律。“明镜高悬,照见秋毫”,条例的实施让国企管理人员的每一项行为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无论是日常工作的勤勉程度,还是面对诱惑时的定力,都成为了考量其是否称职的重要标准。正如道德经所言:“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将受到应有的惩处。条例不仅规定了详细的处分种类和适用情形,还强调了处分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程序合法。这要求任免机关、单位在给予处分时,必须遵循集体讨论决定、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这种严谨的态度和规范的程序,无疑为国企管理注入了更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条例还鼓励国企管理人员自我监督、相互监督,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正如论语中的“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