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装修施工合同.docx
商场装修施工合同一、概况及要求1、装修施工地点:商场内部2、装修施工内容:包括墙面涂料、地板铺设、灯具安装等3、承包方式:4、总价款:¥兀,大写(人民币):经双方认可,如需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将另行计算。5、工期:自一年一月一日开始,至一年一月一日结束,共计工期一天。甲方要求:1、装修需符合商场标准,并通过商场验收合格;2、需按照装修效果图进行施工;3、材料必须使用甲方提供的材料报表中列出的材料;4、按照商场规定的装修时间完成并通过验收。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1、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主材料报价单。2、如乙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立即停止使用。如己使用,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若乙方提供的材料为假冒伪劣商品,应按材料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工程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2、工程方案由一方设计。3、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质量问题,乙方需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得延长。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需提前与乙方沟通并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可施工。若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施工内容变更,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工程验收以商场和甲方验收为准,验收合格后付款。四、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工程款支付方式如下表所示:付款时间: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金额:大写:工期过半时支付第二次款:元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余款:元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纸)。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1)乙方包工、包料。(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o15工程期限历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施工期以材料进场日第二天起计算)。1.6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详见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过程中有增减项目的,由双方协商同意并签名确认后增减该部分费用。第二条施工图纸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第三条甲方义务3.1 开工前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如甲方不采取必要保护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损失的,有甲方自行负责。3.2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交纳物业管理处和报批的全部费用3.3 负责提供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3.4 负责协调乙方与邻里之间、物业管理处之间的关系;3.5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3.6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场所,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各项工作;3.7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3.8 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施工所用的自购材料。第四条乙方义务4.1 指派为乙方驻工地监理,负责本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处理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4.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4.3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图纸或说明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施工记录;4.4 保护好原场所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4.5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4.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五条工程变更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双方签名确认,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见装饰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单)。第六条材料的提供6.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当符合设施要求,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乙方验收后应负责妥善保管。6.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详见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并接受甲方检验。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第七条工期延误7.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H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I)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2)不可抗力;(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7.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7.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7.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第八条工程款支付方式8.1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规定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第次:签定本合同时,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第二次:木工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第三次:明灰油漆进场,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即元。第四次:工程完工及竣工验收后,结算完毕,甲方甲方支付乙方报价单确定的总金额(含工程款总额和增加项目金额)的5%,即元。8.2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竟单井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算工程尾款。8.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统收据。甲方所支付的工程款,以乙方财务部开出并盖财务专用章收据为准。8.4 本工程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自双方签字之H起12月第九条双方责任和工期延误处理9.1 以下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损失由甲方负责,工期应当顺延:(I)不能提供水、电;(2)不能保证每天8小时以上工作时间(含加班);(3)不能按期提供自购材料、设备;(4)不能按期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5)因甲方原因变更设计、增加施工项目;(6)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7)逾期验收或无故怠于验收;(8)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9.2对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不顺延:(1)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3)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范造成人员伤害的,由乙方负责;(4)乙方施工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5)乙方违反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6)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9.3 合同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受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9.4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9.5 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9.6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71SO9.5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第十条关于设计和施工及验收的约定10.1 乙方设计师完成的施工图,必须在商定的时间内会同甲方审图,经甲方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施工。10.2 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进行施工(安装)。10.3 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图纸、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列明停止施工或增减项目的理由、工程部位、时间、材料等。乙方根据变更要求,尽快向甲方提交变更所采取的措施、增减的造价,因停工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材料耗损、费用损失等清单,并报告甲方。甲方收到报告后两天内做出签字答复或协商解决。10.4 隐蔽工程验收前,由乙方通知甲方到现场验收,验收期为两天。甲方未按时验收的,乙方可自检后如实填写隐蔽记录,对乙方的自行验收结果,甲方应予以承认。10.5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天内验收,井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未能验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否则视为甲方通过验收。如另定验收日期,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10.6 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工程预算报价表、施工图以及双方协商一致、签名确认的其他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东莞市装饰协会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卜三条附则13.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13.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13.3 本合同一式_贰_份,双方各执_壹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13.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东莞XXX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XX市XX镇XXX路XXX电话:电话:×××××××发包人(甲方):(全称)承包人(乙方):(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1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1.3 工程内容:。1.5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全部料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口乙方只包工1.6 工程结构:。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2工程质量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O325-2OO1)2.3 约定标准:3工期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3.2 开工日期:年月日。3.3 竣工日期:年月日。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