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大学生联合会干部奖惩考核制度.docx
青年大学生联合会干部奖惩考核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达川区青年大学生联合会作风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更好的开展,更好的服务青年。同时进一步增强干部之间的自我管理,整体素质,促使达川青学联相关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转变,激发达川青学联全体会员的工作服务热情,特制定本奖惩考核制度。(二)达川青学联干部主要考评对象为理事长,副理事长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部门干事等,干部考评与相应部门工作挂钩。第二章基本要求(一)各位干部必须遵守各自的工作职责(参照达川区青年大学生联合会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一)达川青学联举行的社会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理事会和各部门应当有相应干部到场。(特殊情况除外)。(三)各部门应按时上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准时完整的参加达川青学联例会或各部门例会。(四)全体干部必须遵守达川区青年大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联合会会内的其他规章制度。(五)达川青学联的全体干部实行责任制和量化管理,奖励工作积极者,批评教育工作消极怠工者。(六)达川青学联理事会考评由共青团达州市达川区委执行。(七)达川青学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三个部门干部考评由组织部统一执行。组织部考评工作受达川青学联理事会监管。第三章考核及评分办法第一条具体形式(I)本奖惩考核制度由共青团达州市达川区委监督,达川青学联组织部统一执行实施。(2)本考核制度实行月评制,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3)考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成果,工作能力,工作积极性和考勤情况四部分组成。(4)干部考评包括干部自评,同级互评和上级评议,每个部分分别占30%、30%、40%比例(满分100分)。(5)达川青学联各干部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达川青学联每届结束前进行年终综合考评。第二条考核细则各部门要结合所在部门的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并达到部门工作要求,各干部考核主要考虑个人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考勤情况等。(1)工作成绩包括工作量,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工作量及各部门工作任务的量化,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性质,制度详细的工作计划和部门定位,依据工作完成情况分为A,B,C,D四个等级。注:75及以上为A等级,65-74为B等级,55-64为C等级,55以下为D等级。分数换算为自评分数+互评分数+上级评价分数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之和加上考核分数后除以2得来。(2)工作能力1 .工作未及时完成,每拖延一天1分(事前报备除外)。2 .工作完成质量差,每次扣2分。3 .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者,经讨论通过酌情加1-2分。(3)活动能力1 .达川青学联各部门要制定和落实好开展活动的计划,对于已计划的活动无理由不开展和活动中出现相关问题且不采取积极补救措施,该负责部门主要负责人员按2分/次扣分。2 .各部门开展活动之前,须向团区委上交活动策划申报,得到有关领导批准后才可继续开展。3 .各部门按规定周期召开部门会议,旷会一次个人扣2分,并作好会议记录,办公室进行不定期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按1分/次扣分。4 .对达川青学联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协助部门将该意见付诸实施,效果较好的,按2分/次加分。5 .各部门部长应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活动,组织部门内成员进行学习和培训工作。一个月不得少于1次。(学习培训内容由部门根据自身情况决定),并做好相关材料作证,作为相关考核依据。(4)考勤情况1 .会议考勤:例会及另行通知的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到者扣2分。2 .活动考勤:达川青学联组织的相关活动,各部门都应该派干部到场,服从安排,特殊情况需向理事会请假批准,不请假不到场的按3分/次扣分。(考勤由组织部统一负责,并做好相关材料留存)注:有以下情况按开除处理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发表不正当言论并不加以纠正。3 .工作完成情况差,多次提醒不加以改正。4 .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并无视达川青学联章程。5 .每次例会按时考勤,三次以上无请假未到者。6 .每次活动按时考勤,两次以上无请假未到者。7 .每次工作安排考核,两次以上工作情况较差且态度不积极,经提醒不加以纠正者。(5)补充说明1 .本考核制度是从各部门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个人素质等多方面综合出发,全面考核各干部的基本情况。2 .考核工作的分数统计由组织部制表,达川青学联理事会审核后,由办公室存档。3 .组织部必须根据各干部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记录。4 .考核结果及时通知被考核者,被考核者有权获知考核情况和内容,认为不当时,可以提出申诉,要求上级机关进行审核。5 .考核结果将作为各干部各项评优评先的主要参考依据。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一条:奖励措施(一)达川青学联理事会奖励条例:1 .推荐纳入''达川区青年人才库进行动态管理。2 .向同级党委组织(人社)部门推荐培养、培育,或推荐进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进一步锻炼3 .表现优异,符合条件者可推至省、市、区级进行表彰。4 .可获推优入党、入团资格及团内各类表彰资格,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5 .可由团区委向所在高校去函,进行校内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评选奖学金资格。6 .其他参照团区委所选拔青年干事标准进行激励。注:达川青学联理事会成员从达川青学联部门干部中培养选拔,本地高校负责人按达川青学联理事会奖励条例实行。(一)达川青学联部门干部奖励条例:1 .享受团内评优评先资格。2 .表现优异,符合条件者可推荐进行区级表彰。3 .兼任期满后考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报名参加达川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参与笔试,面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4 .可由团区委向所在高校去函,进行校内推荐,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评选奖学金资格。注:达川青学联部门干部从后备干部中培养选拔,本地高校干事按达川青学联部门干部奖励条例实行。(三)达川青学联后备干部奖励条例:1 .享受团内评优评先资格。2 .表现合格,经2名正式干部推荐、报团区委批准后可转为达川青学联正式部门干部。注:达川青学联部门干部原则上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用(包含本地高校干事),后备干部招募统一进行正式的干部招募流程。第二条:惩罚措施(一)在阶段综合考评中,考评等级为C级及以下的干部,将采取以下惩罚办法:1 .由理事会集体对其提出警告。2 .由理事会集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3 .连续三次阶段考评等级为C级及以下,可经理事会审核后进行撤职,报请团区委同意后,相关处罚计入个人实践记录,后续参与达川区内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予考虑。(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态度不端正导致工作完成情况极差,多次提醒且无改进的,影响达川青学联形象,招摇撞骗、散播虚假讯息者,由理事会集体向团区委提议,酌情进行以下惩罚措施。1 .由达川青学联正式行文,对涉事人员给予开除处理。2 .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如之前获得过表彰予以撤回。3 .相关处罚计入个人实践记录,后续参与达川区内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予考虑。4 .情节严重者,可由团区委向涉事人员所在高校去函,说明涉事人员相关情况,建议取消在校内的评优评先及奖学金资格。注:达川青学联干部统一接受共青团达州市达川区委领导,不得无理由退出。自愿退出需提交退会申请,经达川青学联理事会审核上报至共青团达州市达川区委批准。无退会申请、自行退离的人员统一按照上述惩罚措施处理。青年大学生联合会成员奖惩考核制度一、奖励机制(累计不超过20分)(一)积极参与达川青学联开展的各类活动,每次加1分。(二)达川青学联成员有权利向达川青学联理事会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被采纳一次加2分,最高累计6分。(三)为达川青学联做出突出贡献或取得相关荣誉的成员每次加3-5分Q(四)主动策划相关活动并被采纳或协助达川青学联部门开展各类工作的成员,视情况每次加1-3分。(五)参与达川青学联开展的各项活动中受到团区委点名表扬者加2分。(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理事会集体提议,个人加2分。(七)其他特殊情况视具体情况适当加分。二、惩罚机制(一)内部搞分裂,不团结他人,与其他成员产生矛盾,视情况扣2-6分,情节严重进行劝退处理。(二)报名参加达川青学联活动却未事先请假而擅自不参与者扣5分/次,2次及以上情况做劝退处理,并后续参加达川区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予优先考虑。(三)影响达川青学联形象,招摇撞骗、散播虚假讯息者,视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扣2分)、集体约谈(扣5分),拒不整改或整改效果不佳者,予以清理。(四)对于从不参与相关活动及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上级合理工作安排的,可经达川青学联理事会批准,由组织部进行谈话(扣2分),视谈话及个人整改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五)因公开展各项活动中,被活动涉及机关干部或群众指出有不合理言行的,视情况扣2-6分,视具体缘由及个人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六)其他不良情况酌情进行扣分。三、奖励措施(一)视成员个人表现情况可获得推优入团资格。(二)表现优秀的成员可参与区级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三)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的成员,可进一步培养使用。四、惩罚措施(一)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如之前获得过表彰应当予以追回。(二)相关处罚计入个人实践记录,后续参与达川区内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不予考虑。(三)情节严重者,可由团区委向成员所在学校去函,说明相关成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