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房装修合同.docx
阳光房装修合同阳光房装修合同(通用3篇)阳光房装修合同篇1甲方:乙方:甲方因施工工程。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如下:一、订购门窗的数量、形式及合同总值:备注:1、面积计算方法: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附注:2、阳光房颜色为,色号的标准型材。具体型材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3、阳光房玻璃型号、规格、尺寸按施工图要求及当地工程验收规范要求。4、工程地址:二、结算和付款方式:1、按甲方提供或确认的阳光房实际尺寸实际数量结算。2、合同生效后作备料款;外框进场安装时甲方付合同总价的;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余款(扣除5%保修金)在工程结算审定后一年内付清。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年内付清。三、工程任务:1、甲方提供订购阳光房规格、数量清单,乙方负责制作和安装。2、乙方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任务,进场安装工期为月日至年月日。(甲方通知)四、双方责任:(一)乙方责任:1、乙方须委派工程主管为施工现场代表,行使合同的权利和义务。2、乙方按工程进度要求,负责产品的进场及安装。3、乙方做好派往工程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文明生产教育和管理。所有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规范施工。由于乙方人员自身违章产生的质量及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二)甲方责任:甲方须委派一名施工人员负责与乙方现场代表的配合协调,并负责施工现场进度、质量的检查签证。施工人员协助乙方工程主管解决施工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甲方:乙方:日期:阳光房装修合同第2甲方:乙方:因甲方公司楼顶在使用期间出现渗水问题,乙方负责对甲方的房屋屋顶渗水及隔热以及外墙壁剥落进行维修,经双方协商,协议如下:1、维修时间:一年一月一日起到一年一月一日止2、维修地点:3、负责维修单位:4、维修方案须甲方确认,并且乙方应在维修之前征得甲方同意。5、维修以及维修质量的监督:对于涉及到该房屋所出现的所有渗水部位都必须进行维修。在维修期间,甲方必定期须派人到现场予以质量监督和协助部分工作。在施工方施工期间,施工方有责任对施工时的.人员安全负责。6、房屋维修期的注意事项: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各项施工前的准备,(如垃圾材料的堆放)。7、维修之后的房屋质量的验收和审核:由双方事先约定(以解决漏水为主)或者以相关行业标准为验收标准。8、在维修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用都由甲方负责予以负担。9、根据双方的协商,本次维修采取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实施。10、本工程维修发生的费用共计币153000元(大写十五万叁千元整),关于费用的支付:无论采取以上任何一种合作方式,甲方应在乙方进场之后付本次维修费用的50乐在维修结束后付45乐余下5%保修期满后甲方在行支付。11、本房屋漏水维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12、关于保修:保修期60天,自维修结束之日起算,保修期内发生问题时乙方应立即派工作人员前往查看,并采取其他相关措施。13、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方:乙方:日期:阳光房装修合同篇3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出售的商品房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通过土地使用权方式取得区/市(县)地块土地使用权,并依法进行了土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土地面积为:,土地用途为:O1、甲方经批准,在该地块上投资建造商品房,主体建筑物的建筑结构为结构;建筑物地上层数为层,地下层数为层。2、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现房产权登记备案号为。第二条乙方向甲方购买路幢(号)一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政府批准的规划用途为1、该商品房阳台是,是。2、据甲方暂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用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该房屋建筑层高为米。第三条乙方购买该房屋,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元。(大写):O根据甲方暂测的房屋建筑面积,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元。(大写):O第四条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和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的总价格。本合同约定的总房价款除该房屋建筑面积的暂测与实测不一致的原因外,不再作变动。第五条在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以青岛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认定的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甲方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不一致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按下列约定处理:1、按该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价计算多退少补;2、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不向乙方收取超过部分的房价款;3、甲方同意当暂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的误差超过%(包括%),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4、乙方行使上述解除权时,必须在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之时或之前提出,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第六条签订本合同时,该房屋建设工程(形象进度)已建设到0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将房款交付于甲方的预售款监管帐户(预收款监管机构:、账户名称、账:)。预收款按政府规定监管使用。第七条乙方若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天后,甲方有权选择下列第种方案追究乙方责任。1、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乙方。3、如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不足赔偿的,甲方有权追索。4、甲方如行使上述解除合同权的,应当自合同约定之乙方应交付房款期限届满止的3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没有通知或逾期通知的,视为放弃权利。第八条签订本合同后,甲方不得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并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在获得批准之日起天内与乙方签订本合同变更协议。1、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擅自变更该房屋的建筑设计,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2、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第九条甲方不得擅自变更已经与乙方约定的小区平面布局,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变更小区的平面布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如不能恢复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第十条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将取得的商品房综合验收备案证明以及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甲方可据实予以延期:遭遇不可抗力,且甲方在不可抗力发生时采取了适当救护措施,并在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的;第十一条甲方如未在本合同第十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逾期超过天,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案追究甲方责任: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第十二条该房屋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在交付之日前一天通知乙方办理交付该房屋的手续。乙方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会同甲方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交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1、在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出示符合本合同第十条约定的房屋交付条件的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要求提供实测面积的有关资料。3、甲方如不出示和不提供前款规定的材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房屋,由此所产生的延期交房的责任由甲方承担。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处理:(1)乙方未按期接收房屋,从甲方通知的乙方应当接收房屋之日起承担该房屋的物业管理费,并承担该房屋毁损灭失的全部风险;(2)如果由此导致甲方承担其他连带责任,甲方除按照承担连带责任的实际损失进行追讨外,另可以按日追究乙方合同总价款%的违约金。第十三条甲方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一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项处理: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乙方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房价款的%赔偿乙方损失;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在产权登记中应当履行的义务成就的,应当向乙方发出办理产权登记的书面通知,自乙方接受通知之日起日内,若乙方不履行其在办理产权登记中所应履行的义务,导致产权登记迟延办理或无法办理,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四条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如乙方未按约定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甲方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乙方接收催告书后,未按催告书规定的日期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自催告书约定的验收交接日第二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移至乙方承担。第十五条甲方保证在向乙方交付该房屋时该房屋没有甲方设定的抵押权,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房屋交付后出现与甲方保证不相一致的情况,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第十六条甲方交付的该房屋系验收合格的房屋。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倍给予补偿。如主体结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双方商定对标准的认定产生争议时,应当共同委托本市(或者国内)有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以该机构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处理争议的依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共同检测的书面意见后日内,另一方不作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可以单独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并同意该机构做出的书面鉴定意见。第十七条该房屋交付后,房屋权属证明办妥前,乙方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第十六条第二款的方式委托本市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经核脸,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赔偿乙方。第十八条乙方行使本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权利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起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乙方,并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总房价款的%,在退还房价款时一并支付给乙方。前款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称已支付的房价款是包括乙方直接支付的和通过贷款方式支付的房价款。第十九条自该房屋验收交接之日起,甲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和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参照国务院颁布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在本合同中约定。第二十条甲方已选聘物业公司对该房屋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与其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因该房屋规划用途为用房,甲乙双方已签订了使用公约第二十一条乙方购买的房屋及其相应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自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越,甲方与订的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中约定的(本合同甲方的)与该房屋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转移给乙方。第二十二条本合同项下乙方享有的权益(房屋期权),乙方可以依法转让、抵押。乙方依法行使上述权利时,甲方应予协助。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另一方送达的任何文件、回复及其他任何联系,必须采用用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