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办事指南2024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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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水行政主管部门-取水许可办事指南2024版.docx
取水许可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适用于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取水许可的申请和办理。二、事项审查类型(一)先审后批(常规审批制)。(二)先批后核(告知承诺制)。(三)先核后批(取水许可证核发)0三、审批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四十八条。(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三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三)地下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二条。(四)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五)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六)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七)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第二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第十四条。(八)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九)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放政府出资水利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农经20172296号)。(十一)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工作的通知(办资源(2016)221号)。(十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区县扩权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水政(2008)1号)。(十三)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试行)重庆市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水规范(20214号)。四、受理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五、决定机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申请人条件1 .审批对象:凡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从江河(溪流)、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2 .审批方式(1)常规审批制。所在区域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或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未编制(或未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2)告知承诺制。所在区域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或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已通过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建设项目,下列情形除外: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的建设项目。水资源承载能力达到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临界值(90%)的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3 .市级审批范围除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审批权限以外,年核准取用地表水1(X)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2(X)万立方米以上、水(火)力发电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上(均含本数)和大中型水库的取水。4 .区县(自治县)审批范围(1)年核准取用地表水1000万立方米以下、地下水200万立方米以下、水(火)力发电总装机容量在5万千瓦以下(不含本数)和小型水库的取水。(2)万州区、重庆两江新区、重庆经开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在直接管理范围内具有市级审批权限。5 .下列取水不需要办理取水许可证(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2)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水的(年取水量在3000立方米以下的)(3)为保障矿井、隧道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的临时应急取(排)水的。(4)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5)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取水。(二)准予许可条件1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2 .符合取水许可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 .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评审通过条件。八、禁止性要求(一)在地下水禁采区取用地下水的。(二)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三)可能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取水、退水布局不合理的。(五)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时,建设项目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六)可能对第三者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产生重大损害的。(七)属于备案项目,未报送备案的。(八)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或者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九、申请材料目录(一)常规审批制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1取水许可申请书电子I份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纸质IO份非必要。1.年取水在IO万立方米以上提供;2.内含:关于建设项目取水量与本区域用水总控制指标符合性的说明(由建设项目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供);3由彳,件*毋2张4.加盖生产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公堂.编写人员签字。3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电子I份非必要.1 .年取水量在10万立方米以下提供;2 .加盖生产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公章.编写人员签字。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4第三方t办议书电子1份非必要。建设顼目与第三方有利害关系的.提供项目法人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书或其他文件。5退水许可文件电子I份非必要。退水时需提供。(二)告知承诺制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1取水许可申请书电子I份2建设项目立项依据文件和相应技术报告电子I份3备案文件材料电子I你非必要。属于备案项目时提供备案文件材料,不属于备案项目时提供建设项目立项依据文件和相应技术报告,4第三方协议书电子1份非必要。建设项目与第三方有利吉关系的,提供项目法人与第三方达成的协议书或其他文件。5建设项目用水指标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用水定额指标的说明电子I份6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生态流量要求的说明电子I份7建没项目所在区域的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或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审查部门出具的审杳意见电子I份8申请人的承诺电子1份9关于建设项目取水及与本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性的说明电子I份非必要,市水利局办理时提交.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时不需提交。(三)取水许可证核发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1取水许可证申领表电子1份2管业执照电子I份非必要。I.申请人为单位时提供;2.系统获取。3居民身份证电子I份非必要。1 .申请人为个人时提供;2 .系统获取“4取水水源水质桧测报告电子I份5取水工程取退水设施及运行情况报告电子1份2 .取水许可证延续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1延续取水申请书电子I份2取水计量设施检定或校准的证明文件电子I份非必要.安装取用水监测计量设施时提供。3营业执照电子I侪非必要.1 .申请人为单位时提供;2 .系统获取“4居民身份证电子1份非必要1 .申请人为个人时提供;2 .系统获取。3 .取水许可证变更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备注I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电子I份2变更事项证明材料电子1份序号提交材料名称纸质,电子纸质/电子份数缶注I取水许可证注销申i有书电子1份注:涉密项目按国家保密规定执行。十、申请接收(一)申请方式1 .取水许可(常规审批制K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注:向市水利局提交申请需在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板块提交。2 .取水许可证核发: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提交电子材料。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I和附件20十一、办理基本流程(一)常规审批制1 .受理: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2 .审查: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含现场踏勘),材料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审直意见;材料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提出修改意见,项目法人按要求修改完善材料,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若需要听证的,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3 .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不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二)告知承诺制1 .受理: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2 .审核: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3 .决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三)取水许可证核发1.受理:由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统一收件,并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做出处理,制作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决定书或补正通知书或不受理告知书。4 .审核: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5 .决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或许可决定。十二、办理方式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十三、办结时限(一)常规审批制1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2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现场核查、专家评审、听证等时间),特殊情况经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与服务对象协商,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3 .专家评审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从向专家发送评审资料开始到专家组提交正式评审意见),但根据专家评审的初步意见,申请人对有关材料进行补充完善的时间除外。4 .补充完善时限:专家评审过程中,若报告原则性通过专家评审但需修改完善的,则申请人需在专家评审会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善后的报告,逾期未报,则该行政许可事项作退件处理。(二)告知承诺制1 .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2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三)取水许可证核发1 .取水许可证新发(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2 .取水许可证延续(1)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3 .取水许可证变更(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4.取水许可证注销(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2)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审批结果(一)常规审批制、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决定。(二)取水许印1蹴发、运卖、变更: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三)取水许可证注销:行政许可决定。十六、结果送达(一)常规审批制、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可到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领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许可决定,也可联系重庆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大厅(窗口)申请邮寄领取。(二)取水许可证核发: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