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共五篇).docx
学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同志们: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结合近期自学和集中学习,今天以专题党课的形式分享下学习成果和感想一、党纪学习教育要从“正己”入手,不断增强思想自觉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具体做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对于深刻认识把握习近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具有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做到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具有重大意义。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障。对于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推进学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立德树人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力引领和保障建设行业标杆、区域领先、国内一流、全球知名的特色高水平大学具有重大意义。二、党纪学习教育要从“正纪”下手,准确把握目标任务明确党纪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7月结束,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经常。通知对党纪学习教育作了全面部署。在学习教育内容上要精准。明确,这次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新修订的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重点聚焦到条例上,引导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熟练掌握“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做到学懂弄通、知行合一。需要着重强调的是,学习内容要防止虚化发散,大家在组织指导过程中,要引导各级党组织突出学习重点,不要随意扩大学习范围。在学习教育方式上要精实。要督促抓好“学习研讨”,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各二级党组织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学习研讨条例,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讲一次纪律党课。要督促抓好“警示教育”,注重用好现有违纪违法干部警示录、忏悔录、警示教育片,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学习和警示教育,全面查找违纪风险点。要督促抓好”解读培训”,以Zy媒体解读文章为准,我们就是组织好及时转载刊发Zy媒体条例解读文章,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在主体班次中安排条例辅导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要督促抓好“检视提高二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检视本单位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不足,检视个人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方面存在的问题;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三要在组织领导上精细。全校党纪学习教育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抓好统筹协调,组织部会同纪委机关等部门成立工作组,承担具体工作。工作组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和学校党委要求,快速响应、吃透要求、抓紧行动、务求实效。各二级党组织要负总责,加强对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明确人员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指导,对党支部组织的活动进行把关,防止出现偏差。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党组织书记和纪检委员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三、党纪学习教育要从“正绩”着手,高质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党纪学习教育“开始”更要“开势”。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最终目的是能够指导工作实践,让大家清清白白做人、扎扎实实做事,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中坚力量。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与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I、巡视整改等工作统筹安排,把党纪学习教育与党风政风、干部作风、师德师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贯通起来,推进党的纪律教育常态长效,力戒形式主义,在注重实效、提高质量上下足功夫。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结合起来,同完成本单位重点工作结合越来,教育引导全校党员、干部以及广大师生模范遵守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师德师风、学风学纪,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走好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新路提供坚强政治保证。2024年支部书记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学习讲稿恪守“六大纪律”筑牢思想根基作为广大党员普遍遵守的一种行为规则,党的纪律始终与党的事业相伴相随,并随着党的事业发展而发展、变化,完善、规范。2015年10月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首次将党的纪律整合为“六大纪律”,2017年党的十九大首次将“六大纪律”写入党章。2023年12月对条例的修订沿用“六大纪律”提法,并做了充实完善。“六大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条例的重要部分,也是我们要重点学习把握、逐条对照检查的内容。条例从第六章到第十一章,从第49条到154条,总共106条,具体规定了所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形。我们应深刻认识到,这106条既是对党员干部的警示和约束,也是帮助和保护。党纪是党员干部最坚强的后盾。(一)政治纪律在“六大纪律”中排在首位,说明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对其他纪律具有统领性。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行动和政治言论两个方面所必须遵循的规则。所以,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作为第一条。就是说,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无论是言和行,都是不被允许、严厉禁止的,如果违反了,就会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严重一点,就会被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再严重的,就直接被开除党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条例对遵守政治纪律的规定体现了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向纵深发展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党员干部甚至高级领导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能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追根溯源,根本上是政治信仰出了问题,因此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成为必然要求。比如,第66条规定,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有的直接针对的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第56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的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拒不执行党中央确定的大政方针,甚至背着党中央另搞一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的处分。第57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而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还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二)组织纪律着眼于党员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规范的是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和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一个人一旦入了党,就要有强烈的组织意识和组织观念,就必须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在古田会议决议中,毛泽东在组织问题部分特意强调党的纪律,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四个服从”的要求,即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1945年,党的七大将“四个服从”写入党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高度,对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作出深刻阐述,强调组织纪律是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执行各项组织制度;明确组织纪律界限,严肃查处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强调自觉接受组织安排和纪律约束,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新时代我们党在加强组织纪律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组织保证。条例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虽然只有17条,但多条规定还作了补充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分解,因而文字量并不少。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作为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新征程上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确保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好、运用好这一制度。条例把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处分的第一条,规定了四种行为要给予处分,一是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二是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三是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决定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四是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之中,为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2015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分别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了规定,为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体现了“自律”的要求。如果说准则规定的内容是倡导的,是该做的,那么条例对廉洁纪律的规定就是禁止的,是不能做的。党员干部从政,不仅自身要干净,还要管好身边的人。条例在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列举的身边人主要有: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其他特定关系人。党员干部在学习条例的时候,对”等亲属”“其他特定关系人”要有一个全面的理解。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前三条,即第94条、第95条、第96条,都是与身边人有关的条款,包括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这些行为都要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此外,第104条、第106条、第107条、第109条等也都直接和身边人有关。党员干部遵守廉洁纪律,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收;也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送:对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务,不能送;还要把握好什么东西不能借:对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借也不行。(四)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和处理党群关系时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群众纪律体现党的性质宗旨,遵守群众纪律是践行党的初心使命的必然要求。检验一个党员干部是不是脱离了群众、忘记了初心,很重要一点就是看他能不能做到严守群众纪律。条例“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条款不多,但分量很重,这个分量既体现在条文中,更应该放在党员干部的心上。群众利益无小事,在群众利益面前,党员干部个人的利益是微不足道的,因此,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名义,都不能侵害群众的利益、做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都不能欺压群众、剥削群众、侵犯群众。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保护和维护群众的利益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辽沈战役期间,锦州乡间的苹果已经熟了,行军路过的解放军战士虽然饥渴难耐,却一个都没有摘。毛主席说:“不吃是很高尚的,而吃了是很卑鄙的,因为这是人民的苹果。”2022年初秋,习近平总书记赴辽宁考察,第一站就来到辽沈战役纪念馆。面对这段历史,习近平总书记意味深长地说:“这样的苹果我们现在也不能吃新时代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