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中心组“工作纪律”研讨发言材料8篇.docx
理论中心组“工作纪律”研讨发言材料【共八篇】第一篇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党纪学习教育关于“工作纪律”研讨主题,我作如下交流发言,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指正。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推动党的工作和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此次修订增写7条、修改6条,是增写条文最多的一章,重点突出了责任担当、履职用权、工作作风、保密安全等方面,充分体现了新时代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勇于担当作为。担当尽责是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的第一条,就是对于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等情形的处分。这表明,判断一名党员干部是否遵守工作纪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就是看其在工作中是否真负责、真担当。党员干部肩上担负着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担负着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做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至关重要。然而现实中,个别党员干部却缺乏责任意识,遇到问题不担当、不作为。有的“新官不理旧账”,面对就任前的问题消极回避;有的捂着“乌纱帽”做官,担责担险的事不干,该决断时瞻前顾后、该攻坚时畏意不前。针对这些问题,条例增写了对“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卬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面对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临阵退缩”等避责行为的处分,旨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意识,直面工作中的矛盾问题、风险挑战,积极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地区本部门落地生根。恪守党纪法规,规范履职用权。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利国利民,用不好则会危害党和人民事业。对于手中极力,党员干部既不能不用,更不能滥用,要牢记法纪红线不可踩,自觉在法纪的约束下用权。条例明确了“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等滥用职权行为,警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敬畏权力,严格依法履职用权。党员干部要增强法纪意识,不踩法纪红线,坚持依法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真正使权力受到规范和约束。同时,有权必有责,失责必问责。条例明确对用餐管理、机构编制、信访工作等具体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作了处分规定。党员干部用权要怀着强烈的责任感,防范化解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风险点,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构建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规范,推动各项工作良性运行。坚持求真务实,改进工作作风。条例对“进行统计造假”“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等情形进行了明确的处分规定,以此约束党员干部要说真话、讲实情。如果向上级报告工作只报喜不报忧甚至说假话报假情,导致上级情况不明、底数不清,则可能导致出台的政策脱离实际,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因此,向上级报告工作时必须做到一是一、二是二,既说成绩、又讲问题。然而当前,有的党员干部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有的一味强调痕迹管理,把“痕迹”当“政绩对此,条例把“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川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纳入违纪情形,要求各级党员干部必须树牢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干出实绩。严守保密纪律,筑牢安全防线。保密工作是事关党和国家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战争年代,保密就是保生存、保胜利;和平时期,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中国第一代核潜艇总设计师黄旭华,参与核潜艇研制任务后,严守保密规定,深藏功名3()年,哪怕对家人也守口如瓶,他的父亲直到临终前都不知道他从事什么工作。保守党的秘密,是党员在党旗下许下的誓言,也是党章规定每名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条例规定了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的有关工作秘密以及私自留存党组织有关工作资料等行为的纪律处分,旨在使保密成为党员干部的一道防火墙、高压线。古人云:“事以密成,语以泄败。“当前,国际局势变乱交织,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窃密与反窃密斗争更加尖锐复杂,保密工作面临不少风险挑战。这对党员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强化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防范化解各种失泄密风险,全链条、全方位、无死角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筑牢党和国家安全保密防线。在当前全党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中,广大党员干部要将严守工作纪律贯穿于实际工作中、落脚到干事创业上,坚持严以律己、严以用权,立足自身岗位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事业贡献力量。第二篇六项纪律是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代的领航者,我们肩负着使命与责任,必须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严守六项纪律,确保我们的行动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一、严守政治纪律,共筑纪律之基政治纪律是确保各级组织和成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上保持一致性的基本规范,旨在维护政治稳定和集体团结。我们要始终保持对崇高理想的追求,坚守政治方向,确保我们的行动始终与时代的步伐相协调、相一致。我们要筑牢纪律之基,以铁的纪律约束自己,确保我们的言行始终符合人民的利益和期望。只有严守政治纪律,我们才能确保各级组织和成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和政治行为上保持一致性,从而维护政治稳定和集体团结,为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提供根本保障。二、严守组织纪律,铸就纪律之魂组织纪律是规范组织内部关系、组织间关系以及组织与成员间关系的行为准则,旨在确保组织的统一性和高效运行。我们要恪守组织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我们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决策的及时。只有严守组织纪律,我们才能确保组织的统一性和高效运行,维护组织内部的和谐稳定,增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三、严守廉洁纪律,彰显纪律之光廉洁纪律要求从事公务活动或其他职权相关活动时,必须遵守廉洁用权的行为规范,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清正廉洁的形象。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守道德底线,自觉抵制各种诱惑。我们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我们要能抵得住各种诱惑,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只有严守廉洁纪律,我们才能坚守道德底线,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清正廉洁的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构建更加公正的社会环境。四、严守群众纪律,践行纪律之本群众纪律是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处理群众关系时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强调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性。我们要坚持群众路线,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我们要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把人民的需求和利益放在首位。我们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排忧解难。只有严守群众纪律,我们才能践行服务群众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他们排忧解难,从而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共同推动社会的繁荣与进步。五、严守工作纪律,强化纪律之责工作纪律是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行为准则,要求成员在工作中遵守规定、尽职尽责,促进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要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自己的职责。我们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抓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我们要求真务实做好各项工作,不断推动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只有严守工作纪律,我们才能确保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推动工作的创新和发展,为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六、严守生活纪律,树立纪律之范生活纪律是规范成员在日常生活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旨在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社会形象。我们要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家风家训I,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我们要自觉遵守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我们要重视家风建设,培育良好的家庭氛围和家庭美德。只有严守生活纪律,我们才能提升个人品德,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社会风尚,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成为社会的楷模和榜样。严守“六项纪律”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使命。我们要共同推动“六项纪律”的贯彻落实,为实现我们的崇高目标而努力奋斗!谢谢大家!各位领导、同志们:根据党纪学习教育此次研讨主题,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工作纪律,谈几点体会:一、把准内涵要义,吃透精神实质。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工作失职;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问责或者问责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统计造假;违规干预和插手;泄露组织秘密;涉外工作违规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共20条,增写7条,修改6条。比如,针对党员、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第一百三十二条增写对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比如,为推动解决“新官不理旧账”的问题,在第一百三十条增写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行为的处分规定。比如,为了加大对有关干预插手行为的规制力度,新增第一百四十三条,明确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预和插手行为负有报告和登记义务的受请托人,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登记行为的处分规定,推进体系化纠治违规干预插手行为,等等。对此,我们要对照条例原原本本学,认认真真悟,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规范履职用权,守好纪律底线。工作纪律规定的是如何在工作中正确行使权力,我们要严格按照工作纪律有关要求,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徇私、依法用权不逾矩、谨慎用权不任性。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认真听取群众、代表委员、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重大决策和政策制定前,切实搞好事前评估,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五湖四海用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带头反对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等行为,坚决杜绝搞"小圈子''等问题,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把选人用人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肃财经纪律。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完善内市内控机制,严防套取财政资金用于违规公务接待、公款吃喝、购买高档烟酒、滥发津补贴等方面,确保把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坚决防止铺张浪费、奢靡享乐行为。严守保密纪律。作为领导干部,要把保守工作秘密作为一项不可突破的红线,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传的事坚决不传,不该问的坚决不问,不该看的坚决不看,不该记录坚决不记录,绝不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三、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担当作为。严格执行党的工作纪律,最终还是要落脚到干事创业上,要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求真务实。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凡事都要讲求真实,反对一切虚假行为,这应该是干部做事的基础。要坚决反对“统计造假”“说假话、报假情”,带头反对“热衷于搞舆论遗势、浮在表面''”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搞陨意决策、机械执行'“'搞文山会海”“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觉接受监督。监督不是束缚我们的手脚,而是帮助我们匡正得失,改进工作。作为党员干部,要习惯在监督下学习、在监督下工作、在监督下生活,特别是要正确对待媒体的监督,善于合作的媒体记者交朋友,把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