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石控股: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docx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喊值测试涉及的含弁购天淖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评正信评报字2024064号共1册,第1册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旬二o二四年Eg月十九日声明1IN乂II%*J3资产评估报告5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5二、评估目的37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38四、价值类型41五、评估基准日41六、评估依据42七、评估方法45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47九、评估假设49十、评估结论51十一、特别事项说明51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51十三、资产评估报告口53资产评估报告附件55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的。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依法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三、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O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关注并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前提、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依法合理使用评估结论。六、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七、本次评估的评估对象所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字、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因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提供虚假或不实的法律权属资料、财务会计信息或者其他相关资料,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履行正常核查程序未能发现而导致的法律后果应由委托人和相关当事人依法承担责任。八、本资产评估机构及执行本项目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九、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业己对本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了必要的现场调查;业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和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发现的产权资料瑕疵等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但并非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十、本资产评估报告中如有万元汇总数与明细数据的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因电脑对各明细数据进行万元取整时遵循四舍五入规则处理所致,应以汇总数据为准。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旬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并购天津迪陶文化传练有限公司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摘要中评正信评报字2024064号北京中评正信有限公司接受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委托人”或“福石控股”)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福石控股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誉的资产组在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一、评估目的因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编制财务报告需要拟对其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资产组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故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提供其申报的含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的可收回金额参考意见。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含分摊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评估范围为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资产组相关资产。三、价值类型价值类型为可收回金额。四、评估基准日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五、评估方法本次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六、评估结论及其有效使用期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申报的含分摊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形成商誉的资产组账面价值为6,910.10万元,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估算的含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不低于7,900.00万元(大写为人民币柒仟玖佰万元整)。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是在本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评估假设和限制条件前提下,为本报告载明的特定财务报告目的而提出的评估对象于评估基准日这一特定时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所确定的特定价值类型的价值参考意见,该评估结论只能用于本报告所述特定财务报告目的时有效,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无效。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和关注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载明的假设条件、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七、特别事项说明(一)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委托人就本次经济行为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产权持有人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次评估是在审计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利用了相关信息及数据。(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1 .本次委托人申报的资产组的范围与形成核心商誉时的受益资产范围一致,资产组的确认已与会计师及委托人充分沟通确认。2 .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与前次测试的方法保持一致。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并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旬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含并购天津迪甩文化传媒有限公句商誉的资产组可收回金额资产评估报告中评正信评报字2024064号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评正信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简称“委托人”或“福石控股”)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原则,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以财务报告为目的所涉及的含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资产组于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产权持有人和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一)委托人概况本次评估的委托人是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46729180U企业名称:北京福石控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股票简称:福石控股,证券代码:300071.SZ,上市地:深交所创业板法定代表人:陈永亮注册资本:人民币94811.7486万元成立日期:2003年01月23日经营期限:2003年01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住所:北京市石景山区实兴大街30号院8号楼512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图文设计制作;票务代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计算机系统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翻译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软件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演出经纪;出版物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利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二)产权持有人概况本次评估的产权持有人是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简称“产权持有人”或“迪思传媒”)其基本信息如下:1.产权持有人工商登记主要信息产权持有人于评估基准日的营业执照载明的主要登记事项如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5864355452名称: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黄小川注册资本:人民币1138.84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4日经营期限:2011年12月14日至2031年月月13日住所:天津市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3层333房间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从事广告业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信息咨询;公关策划;市场调查;翻译服务;演出组织、演出居间、演出代理、演出行纪、演出营销、演出制作、演员签约、演员推广、演员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历史沿革、股东及持股比例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系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于2011年12月14日由黄小川、秦乃渝投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取得注册号为1201160000816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黄小川持股95%,秦乃渝持股5%。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天津北洋金材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北金验字II(2011)第332号验资报告验证。2012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增加至1,138.84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王倩等13名新股东认缴。2012年12月31日及2013年1月3日,天津中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具津中恒信验内(2012)1020号验资报告及津中恒信验内(2013)015号验资报告。2013年1月9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换发注册号为12011600008161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为: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黄小川9,500,000.0083.42秦乃渝500,000.004.39王倩800,000.007.02杨容辉200,000.001.76施俊138,100.(X)1.21杜海燕53,200.000.47顾夏林41,900.000.37闫岩42,500.000.37吴萌42,500.000.37肖岱20,200.000.18李卉10,000.000.09刘琛10,000.(X)0.09任军亮10,000.000.09龙凯骅10,000.000.09廖荣10,000.000.09合计11,388,400.00100.002014年3月3日,公司召开股东会并通过了股权转让方案,黄小川向天津迪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公司46.58%的股权,向秦乃渝转让公司0.1设的股权、向王倩转让公司0.98%的股权、向杨容辉转让公司0.25%的股权,施俊等11名自然人股东向迪思投资转让公司3.42%的股权。2014年4月3日,公司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元)出资比例%天津迪思投资管理有限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