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项目资金管理制度.docx
2024年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管理制度1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申报、建设、考评和验收程序,按照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的申报制度(一)项目资金由单位相关部门及所属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组织申报。(二)项目资金申报文件必须真实、科学和完整,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规定的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并装订成册。(三)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提出初审意见,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再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四)申报部门以正式文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随时跟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二、项目资金的使用制度(一)建立会计核算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套取项目资金,严禁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和"小金库"。(二)实行政府采购制度。对项目工程及所需的主要实物和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进行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三)建立健全项目资金审查审批程序和财务制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符合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2一、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单位:黑河学院财务处。责任人:承办人(a角、b角)、分管副处长、处长、分管副校长、校长、校长办公会成员。二、权力行使依据经费支出审批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黑院政发(20xx)91号)执行。三、审批条件和标准(一)第四条”各类专项资金在学院统一安排下,由财务处负责资金管理和日常核算工作,项目资金必须按来源渠道和建设项目分别设账,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学校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二)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学院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重点学科建设(包括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包括网络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四、所需资料(一)项目申请书;(二)项目计划任务书;(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四)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受理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菅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六、核准与决定(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七、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八、公开公示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九、监督检查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杳办法(试行)执行。十、责任追究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3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办公用品是指与办公直接联系的消耗性物品,如:笔、墨、纸张及微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照相机等的耗材。局机关的'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购置、管理、发放。二、办公用品实行按季购买制,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将下T度所需要办公用品清单送办公室,办公室审定并报分管的局领导审批后,统一采购发放。三、办公用品实行限额管理办法。局有关科(室)每人每年限额100元,特殊情况超过限额的,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四、办公用品购买实行两人以上共同负责制,采购大宗办公用品,按市政府采购制度规定执行。五、办公用品实行专人管理。入库时,保管人员要对其质量和数量进行核对和验收,并进行登记(品名、数量、单价、进货单位等),购物人和保管发放人对所购物品清点无误,分别在清单上签字。六、办公用品验收入库后,经办公室主任签字,财务人员按清单和发票进行审核报销。七、局领导所需办公用品随用随送,但仍需请局领导本人签字。各科(室)所需的一般办公用品,原则上按季度根据实际需要发放;打印纸、复印纸等贵重办公用品,原则上按实际需要从严发放。发放办公用品,一般情况由科(室)负责人领取,也可委托科(室)内其他同志领取,经手人要签字。项目资金管理制度4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计划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开源节流、提l效益。第三条、财会部门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时,必须符合下列程序:(一)经办人审查。经办人对支付凭证的合法性、手续的完备性和金额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实行工程监理制的项目须监理工程师签字;(二)有关业务部门审核。经办人审查无误后,应送建设单位有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三)单位领导核准签字。第四条、凡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财会部门不予办理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支付手续。(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的;(二)不符合批准的建设内容的;(三)不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四)结算手续不完备,支付审批程序不规范的;(五)不合理的负担和摊派。第五条、定期做好项目资金分析。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项目应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资金管理制度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保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顺利实施,夯实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社会基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支持和促进全市科普事业的发展。根据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是市财政为加强科普事业宏观指导和建设,按照省、市委有关文件要求安排的专项经费,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学技术协会共同管理。第二章使用范围第三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市本级科普项目建设的引导推动和科普业务活动费用以及科普工作的表彰奖励。具体使用范围如下:(一)青少年科普:主要指围绕未成年人“学科学、爱科学"的各类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各类青少年科技场馆(室)建设引导、市级科技特色学校建设和科技辅导员业务培训等。(二)城镇劳动人口科普:主要指围绕街道、社区科普创建引导、科教进社区(军营、企业、工地)及其它大型城市科普活动;围绕企业技术进步和职工技能培训I、基层科协与市级学会干部及科技工作者开展的科普教育等活动。(三)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主要指围绕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着力提高其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的能力,在机关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科技素质培训和科普教育等活动。(四)农民科普:主要指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兴农富民,向广大农民普及农业科技知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宣传科学思想才氐制封建迷信。引导和鼓励建立各类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一站一员一栏”等平台建设,发挥农村致富带头人和农业专家库的作用,开展各类"科技三下乡"嗣。(五)科技社团科普:主要指苏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协、企业科协开展的具有创新特点的各项科普宣传、科普教育、科普创作、科普研讨、科普论坛、科技推广等活动。(六)重大科普宣传活动:主要指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每年由市政府及中国科协组织的.科普宣传周、全国科普日等专项活动。(七)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主要指科普影视拍摄、科普活动多媒体、科普展板制作、科普刊物出版及科普资料编制印刷等;重点扶持资助原创性和选题优秀的科普作品,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普作品的创作开发。(八)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小型科普场馆建设的引导资金投入;科普画廊和科普网站的建设,大型科普设施建设方案的调研活动;科普设施的维护管理。(九)大众传媒的利用:主要指在电台、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开辟科普专栏和专版;租用户外大型电子屏幕进行科普宣传的项目。(十)围绕全市科普工作目标,由各区承办的对全市产生直接影响和有示范作用的活动,以及由各区作为投资主体且具有典型推广意义的项目,给予一定的补贴。(十一)优秀活动项目的评比:鼓励各项科普活动在形式、内容、效果上不断创新,对在活动中积极创新,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等给予表彰。(十二)经市财政局、市科协批准的其它科普项目支出。第三章项目审定及预算审批第四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实行预、决算制度。第五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支出预算由市科协根据全市科普发展计划及省、市当年工作部署,提出初步安排意见,并会同市财政局确定重点科普项目计划,纳入市科协年度部门预算。第六条市科协根据部门预算提出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安排计划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下达市级年度科普专项经费的补助项目和补助额。第四章管理与监督第七条市级科普专项经费项目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提高效益”的管理办法。第八条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的财务管理。市财政局、市科协将组织力量对市级科普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杳并进行监督评估。年终市科协将市级科普专项经费决算及使用情况按绩效考核的要求书面报市财政局。第九条科普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或变动项目计划的,由市科协报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方可调整或变动。第十条市级科普项目实行项目经费责任制度,预算确定的项目须签订苏州市财政拨款项目责任书后,按责任书规定的金额、用途和进度拨款。需要政府采购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发生违反责任书规定的行为,市财政局将停止拨款、收回补助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财政局和市科协负责解释。第十二条各市(县)、区可参照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并落实好科普专项经费。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原苏州市市级科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停止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6一、资金风险防范1、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请、拨款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2、建立项目资金管理领导责任制和会计核算制,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和上级财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强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对擅自变更项目预算、截留、挪用和坐支项目资金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查处。3、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检查制度和重大问题上的上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全程跟踪检查各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资金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二、资金管理机构资金管理组参与项目工程资金阶段审计和年终审计,对项目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定期进行审核,全程进行监督,保证资金正常运行。三、资金管理方式每年年初和每季度初,由资金管理组分别填制项目请款书和季度项目分月用款计划表、季度项目申请书,逐级上报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申请年度和季度项目资金。四、资金拨付方式工程施工费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拨付。即工程开工前预付款;工程施工中,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工程竣工后,根据验收结果和工程竣工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