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集合6篇.docx
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集合6篇【篇一】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十二五期间全县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9.55万亩。到2013年末已建成高标准农田7.07万亩。其中:2010年建成2.07万亩,2011年建成1.8万亩,2013年建成3.2万亩。完成总投资3039.5万元。在总投资中:2010年完成933.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830万元,省预算内投资103.5万元;2011年完成666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592万元,省预算内投资74万元;2013年完成144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280万元,省预算内投资160万元。一、项目管理情况(一)设立专门机构,强化组织管理。为切实做好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建设项目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发改局、农牧局、水利局、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粮食局、审计局为成员的规划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全面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局农村科,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日常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验收等工作。(二)严格执行四制,切实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法人制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四制管理。在项目规划、设计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首先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设计部门和受益乡(镇)、村对工程的选址、方案制定和需地方协调配合的事宜进行三落实,增强了项目实施的可操作性,有效防止了项目计划下达后落实难和计划一经下达后项目变更现象的发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常会同工程监理单位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确保了工程快速有效的实施,保证了建设工程高质量高标准完成。(三)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制定了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设立了银行专户,聘用专业会计人员单独管理,进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实行了按工程进度进行价款结算的资金拨付方式,有效杜绝了专项资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截止到2014年9月三年工程已全部竣工交付使用。累计到位资金2449.5万元,占总投资的80.6%,其中2010年933.5万元,2011年666万元已全部到位,2013年到位850万元。目前,2010年工程已通过县级预验收,2011年工程已完成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决算审计等工作,待内业资料整理结束后即可组织县级预验收工作,2013年工程正在进行资金拨付申请和价款结算阶段,下步将开展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和决算审计等工作。【篇二】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袁州区多举措落实2020年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一高度重视,提前做好防汛抗旱准备,要求各项目乡镇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和预警减灾措施,避免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要求项目乡镇,加强对近年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水利设施日常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工程进行修复,建立整改台账,销号管理;三加强督导,将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袁州区高标办将对项目乡镇不定期抽查,查看是否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是否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和预警减灾措施,项目区渠道是否能够排灌通畅,督促防汛抗旱措施和责任落实。【篇三】高标准农田情况报告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受市政府委托,现向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作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的报告,请予审议。近年来,我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南通市农发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这一总体目标,精心组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至2015年底,我市国土、发改、水务、农业、农发等部门共建成高标准农田50.84万亩,高标准农田占比达47.73%,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得到了显著提高,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调整农业经济结构起到了应有的基础性作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与成效(一)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从1994年起,我市农发部门开始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当时称为中低产田改造,每亩投入量为350800元,建设标准很低,至2010年,累计建设21.1万亩,年均1.24万亩,这个数据已被上级列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统计。2011年至2015年,我市农发、农业部门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分别为2、2.15.2.5、1.8、5.6万亩,共计14.05万亩,建设标准为13001500元/亩。余下的15.69万亩分别由发改、国土、水务部门实施。2015年度,我委共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7个计5.6万亩,是前四年平均数2.1万亩的2.7倍,项目资金总投入8400万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国家农发项目6个计3.1万亩,农业部项目1个计2.5万亩。共新建电灌站26座,地埋干管32.59km,100KVA变压器20座,配套输变电线路10.55km;新建田间机耕路51.2km,机耕桥27座,路下涵482座;新建仓库1700平方米,晒场2070平方米;新建河道护岸6.66Km;栽种女贞、广玉兰、香樟等优质树木32660株。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同时,考虑到我市农田基础设施落后、贯通机耕路的农田占比不足40%、严重制约我市农业现代化进程的现实和仅依靠上级项目资金改造农田周期过长的情况,2015年市政府同意我委会同水务局在北新、寅阳、东海三镇开展机耕路建设试点,重点解决农机入田通道不畅问题。市镇两级财政共投入4000多万元,建设机耕路277.47公里,新增可机械化作业面积6.96万亩。2016年度,我委已着手实施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5个计4.5万亩,项目资金总投入6750万元。其中国家农发项目项目3个计2.5万亩,启东市农发项目2个计2万亩。目前已通过选项入库、立项审查、编制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和上报年度计划等相关程序,完成项目招标,部分工程已开工建设。为顺利通过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对我市农发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检查,2016年,我委在按计划实施当年项目的同时,对2011年以来涉及9个区镇的未竣工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突击扫尾,排除一切障碍,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扫尾工程的竣工验收、项目审计和资金拨付工作。(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举措1 .高度重视,努力争取上级农发项目。由于历史原因,我市的地形地貌呈现水网交错分割、农宅布局分散、地块高低不平的特点,农田单幅田块平均面积不足30亩,严重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为改变这一局面,我委积极争取上级农发项目,2015、2016年共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个,新建高标准农田8.1万亩,争取上级项目资金12150万元。另承担本市高标准农田建设2万亩,工程投资额30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平均工作量是往年的3倍以上。2 .定向规划,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基础条件。为改变我市只能种植旱熟作物、土地产出率偏低的现状,我委在建设高标准农田时,十分重视建设内容的规划设计。一是坚持基础配套与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深入实地调查摸底,充分听取村组干群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项目镇水文地质条件、田块走向、水流方向及产业布局等基础资料,对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进行配套设计,在普遍建设路、桥、涵、电、树等常规设施的同时,突出专项建设内容。以高标准设施农业为导向,重点建设管道灌溉、喷滴灌等设施;以水旱轮作为导向,重点建设泵房、渠道、田壤等设施;以粮食生产为导向,重点建设烘干房、农机库、粮食仓库等设施。从而不断提高农田的适应性,为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创造条件。二是坚持生产规划与村庄规划相结合。充分了解项目区内现有村庄规划布局及下步设想,倾听群众呼声,在道路及桥涵的定位上,尽可能地将农业生产需要与农民生活出行需要相结合,让农民充分体验项目建设给他们日常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三是坚持项目效益与生态环境相结合。在不打破现有村组行政区划、保证田间灌溉的基础上,尽可能地对村组内现有不规则田块、沟渠进行整合、填平、疏浚,将项目区建成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实现资源、效益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达到农业精准开发目标。3.精心组织,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我市明确项目所在区镇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主体,市农发部门为规划、指导、督查单位,市财政局为资金监管单位。着重把好四关。一是把好招标关。严格按照政府项目招投标程序确定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土建工程全部实行公开招标,委托专业代理公司负责,全部进入启东招投标中心,由招投标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全面实行资格后审制,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市政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二是把好质量关。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实施现场监理,严控原材料、工序流程、施工工艺、基础性工程和隐蔽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每月召开监理公司负责人和项目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工程质量建设监管工作例会,监理公司及时提交监理月报,通报监理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要求。建立农业开发项目农民监督员制度。每个村聘请1-2名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较强的村组干部、老党员、群众代表作为农业开发项目监督员,代表项目区群众对农业开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我委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开发部门的所有人员都深入项目区,包片包乡,抓工程进度,抓施工质量。组织督查、观摩活动,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对施工单位处罚的依据。三是把好验收关。工程竣工后,首先由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组织复检,区镇初验,县级组织监察、财政、农委、设计进行复验,最后报请上级验收。验收时,验收人员必须备有卷尺、测距仪等工具,对所有建设内容进行实地丈量;对涉及强度、厚度等关键性指标,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四是把好资金关。所有工程竣工后,委托审计单位进行单项工程审计和资金审计。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按合同规定根据施工进度、质量考核、审计结果拨付项目资金。(三)高标准农田建设所取得的成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断推进,为我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了土地流转。项目建成区土地流转率由20%提高到70%以上,为推进全托管创造了有利条件。二是提高了农机应用水平。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畅通了农机入田通道,建成区粮食生产机械化率提高到90%以上。三是推进了种植结构调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项目建成区的土地后,或兴建大棚发展设施农业,或种植可以全程机械化的小麦、水稻、大豆、玉米等作物,使种植结构得到了优化,提高了农业现代化水平。四是增加了农民收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配套,耕作条件显著改善,土地租金普遍提高300500元/亩,农业合作组织通过规模化集约经营,节省了农本,提高了效率,增加了收益。二、主要存在问题(一)高标准农田占比较低。我市现有总耕地面积106.5万亩,至2015年底,高标准农田占比仅47.73%,在南通市各县(市、区)中居末位,与南通市提出的十三五末占比达到80%的要求,差距较大。(二)部分农户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不高。我市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在1亩左右,平均每个农户的承包田面积仅为5亩左右,且分散在35处。已流转或愿意流转土地的农户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而无流转意愿的农户主要种植旱熟作物,作业方式以人工为主,改善农田设施条件的迫切性不强,所以这部分农户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不高,成为建设高标准农田的阻力。在以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时,一些农户以自家承包地因道路、场地、仓库、泵房、配电间建设被固化为由,阻碍施工,影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程。(三)建设定向难以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定向应根据将来该地块的种植模式和种植品种而定。从过去的经验看,已流转并落实规模化经营主体的地块,建设定向和内容容易确定,建成后设施的利用率很高。而未流转的土地,经营主体仍是一家一户,种植的作物品种各不相同,建设定向和内容难以确定,编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