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知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优知文库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优知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2024解读.docx

    • 资源ID:1293685       资源大小:10.78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5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2024解读.docx

    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解读为准确判定、及时消除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矿安C2022】88号)进行了补充,制定印发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矿安c2024】41号,以下简称补充情形),增加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和尾矿库8种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为进一步明确补充情形的内涵及依据,便于各级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非煤矿山企业应用,规范补充情形有效执行,现对补充情形条款含义进行解释说明: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解读(一)地表距进风井口和平碉口50m范围内存放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9.1.9条规定:井口和平碉口50m范围内的建筑物内不得存放燃油、油脂或其他可燃材料。油料或其他易燃、易爆材料易于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如果在井口和碉口附近建筑物内存放,一旦发生火灾或爆炸,有毒有害气体进入井下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未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等隐蔽致灾因素或者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在井下受威胁区域组织生产建设。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6.825条规定:矿区及其附近的地表水或大气降水可能危及井下安全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洪堤、截水沟、封闭溶洞或报废的矿井和钻孔、留设防水矿柱等防范措施。"受地表水威胁的矿井主要是指靠近地表河流、山洪部位、水库或地表沉降、开裂、塌陷易导致地表水进入井巷和采空区的矿井。未查清矿山及周边地面裂缝、废弃井巷、封闭不良钻孔、采空区、水力联系通道等隐蔽致灾因素是指未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手段,查清地表水和井下采区之间的水力联系。周边指矿山矿体边界外扩200m范围。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是指未采用注浆加固、充填黄土、留设矿柱等手段切断地表水补给井下的导水通道,没有消除地表水体对井下的威胁。如果未查清地表水体与井下采区的水力联系,且未采取有效措施,一旦发生地表水倒灌,可能导致井下涌水量远超井下防排水系统能力,发生淹井事故。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集聚场所设在危崖、塌陷区、崩落区,或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威胁范围内。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6.1条规定:矿山企业的办公区、生活区、工业场地、地面建筑等,不应设在危崖、塌陷区、崩落区,不应设在受尘毒、污风影响区域内,不应受洪水、泥石流、爆破威胁。崩落区和塌陷区主要是指矿山生产过程中在地表造成的地质灾害。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集聚场所人员活动较为频繁,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可能会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因此,矿山各类厂址选择应避开自然地质灾害区域,消除滑坡、洪水、泥石流等诸多风险影响。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四)遇极端天气地下矿山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解读:极端天气是指暴雨、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或橙色。极端天气极易引发自然灾害或导致人员伤亡,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矿山如果继续维持正常生产,则作业人员将面临极大风险。因此,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保证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60号)要求,地下矿山出现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的情形时,必须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重大事故隐患解读(一)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集聚场所设在危崖、塌陷区、崩落区,或洪水、泥石流、滑坡等灾害威胁范围内。解读: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第4.6.1条规定:矿山企业的办公区、生活区、工业场地、地面建筑等,不应设在危崖、塌陷区、崩落区,不应设在受尘毒、污风影响区域内,不应受洪水、泥石流、爆破威胁。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集聚场所人员活动较为频繁,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可能会导致大量人员伤亡。因此,矿山各类厂址选择应避开自然地质灾害区域,消除滑坡、洪水、泥石流等诸多风险影响。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遇极端天气露天矿山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解读:极端天气”是指暴雨、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或橙色。极端天气极易引发自然灾害或导致人员伤亡,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矿山如果继续维持正常生产,则作业人员将面临极大风险。因此,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保证人员安全。露天矿山应撤出作业人员的场所包括:露天采场、排土场、无轨及有轨设备运输场所、地表各露天作业场所。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60号)要求,露天矿山出现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的情形时,必须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三、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解读(一)尾矿库排洪构筑物拱板(盖板)与周边结构缝隙未采用设计材料充满充实的,或封堵体设置在井顶、井身段或斜槽顶、槽身段。解读: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第5.4.13条规定:排水井的封堵体不得设置在井顶、井身段。防范非煤矿山典型多发事故六十条措施(矿安2023124号)第六条第4款规定:拱板(盖板)与周边结构的缝隙必须采用设计标号的水泥砂浆或高强灌浆料充满充实,严禁用其他材料代替。尾矿库排洪构筑物周边结构是指排水井井架、斜槽槽身等在基建期施工完成的混凝土结构,设计在预制拱板(盖板)与周边结构之间会预留一定的缝隙,在预制拱板(盖板)安装时,通过充填水泥砂浆或高强灌浆料使预制拱板(盖板)与周边结构形成整体受力体系,共同承担外荷载。如果缝隙内未按设计要求采用设计材料充满充实,排洪构筑物受力体系会改变,随着外荷载增加,排水井或斜槽容易产生整体结构破坏。因此,存在排洪构筑物拱板(盖板)与周边结构缝隙未采用设计材料充满充实的即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排水井封堵体设在井座、隧洞(排水管)进口或隧洞(排水管)内,斜槽封堵体设在隧洞(排水管)进口或隧洞(排水管)内,封堵后排水井、斜槽失效不会影响排洪设施的使用,如设在井顶、井身段或斜槽顶、槽身段,由于排水井、斜槽结构的尾矿及外水荷载通常只计算到井顶或斜槽顶,尾矿堆积高度超过井顶或斜槽顶后,封堵体下部的井身或槽体的外荷载将超过设计荷载,极易导致井身或槽体发生结构破坏,造成尾矿泄露及排洪设施失效。因此,存在排洪构筑物终止使用时,封堵体设置在排水井井顶、井身段或斜槽槽顶、槽身段的即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二)遇极端天气尾矿库未及时停止作业、撤出现场作业人员。解读:尾矿库遇极端天气是指尾矿库遭遇威胁尾矿库安全的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或橙色时。极端天气”极易引发自然灾害或导致人员伤亡,甚至造成严重后果,尾矿库如果继续维持正常生产,则尾矿库及作业人员将面临极大风险。因此,必须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人员,保证人员安全。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矿安202360号)要求,尾矿库出现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预警等级为红色、橙色的情形时,必须及时撤出危险区域作业人员。撤出人员不包括大雨或暴雨期间在现场实时巡查及应急抢救人员,尾矿库安全规程(GB39496-2020)第6.7.2条规定:尾矿库应每天日常巡查,大雨或暴雨期间应在现场实时巡查。因此,存在本条情形即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注意事项

    本文(《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补充情形》2024解读.docx)为本站会员(王**)主动上传,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