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实施办法.docx
XXXX学院优秀辅导员评选实施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XXXX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依据XXXX学院教职工奖励办法(X学院202X)36号),制定本办法。一、评选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进一步实现辅导员评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和重心下移,激励和引导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全面提高我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全校在职在岗专兼职辅导员。每年评定数量不超过5名。三、评选条件1 .已承担完整学年度具体班级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专兼职辅导员。2 .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突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所带班级形成良好班风、学风,无任何违纪受处分记录。3 .热心为学生服务,深入宿舍,贴近学生,主动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方法。四、评选程序(一)二级学院组织推荐1.个人申报。专兼职辅导员认真总结该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自主申报并如实填写XXXX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2 .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条件,组织开展本学院辅导员工作效能展示交流会,进行测评,推荐本学院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辅导员候选人,在本院内完成公示后二级学院党委在申报表上填写推荐意见,报送至学生工作部。(二)学校主管部门考评学生工作部牵头实施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程序如下:1.学生代表评议。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取申报人所在学院的学生代表(包括团学会学生、所带班级学生)对该辅导员进行评议。3 .职能部门考评。学生工作部、宣传部、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部、网络信息中心等职能部门根据参评辅导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评。4 .领导小组评议。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部、宣传部、校团委、后勤管理处、保卫部、网络信息中心负责人组成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议,根据学生评议(40%)、职能部门考评(60%),结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评选结果。按照评选结果,推荐得分前5名的辅导员作为学校表彰的优秀辅导员建议人选。5 .评审。将建议人选提交教职工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产生初步人选。(三)公示评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确定为学校优秀辅导员。五、表彰及奖励学校为获得优秀辅导员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2000元奖励。六、附则1.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原有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6 .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附件:XXXX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XXXX学院优秀辅导员申报表姓名单位职务年月日填表说明1.本表使用电脑填写,字体统一为仿宋小四号字,数字统一为阿拉伯数字,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7 .姓名准确,与身份证一致。8 .出生年月填写XXXX年XX月。9 .政治面貌指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革会员、民盟盟员、民建会员、民进会员、农工党党员、致公党党员、九三学社社员、台盟盟员、无党派民主人士、群众等。10 学历、学位填写已取得的现有最高学历、学位。11 职务填写主要职务。12 职称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13 简历从大学毕业填起,时间点具体到月。14 受奖励时间具体到月,填写近3年所获校级及以上奖励。15 .主要事迹力求简洁,突出重点,字数在500字左右。16 .本表上报一式2份。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民族学历/学位职称职务个人简历近三年获得奖励情况近三年指导学生获奖情况主要事迹级院荐见二学推意签字(盖章):年月日辅导员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审意见评审委员:(签字)盖章(党委学生工作部代)年月日教职工奖励工作委员会评审意见(盖章)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