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docx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消防管理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共建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态园区,作为创新基地运营单位与承租、使用、合作单位(以下简称“承租单位”)签订本责任书明确各自职责。一、运营单位及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消防法规,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管理单位接受运营单位委托,对承租单位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提出限期整改建议。对履行安全制度不力的承租单位,建议有关职能部门给予处理。3、管理单位在安全检查时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承租单位和有关人员立即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危险部位停产或停业整顿。二、承租单位消防安全责任1、按照“谁承租、谁使用、谁负责”的原贝山承租单位对所租用、使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责,并接受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和指导。2、承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本单位内部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和专(兼)职人员,落实租用、使用区域消防管理工作。3、承租单位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建立防火安全岗位制,实现目标管理,逐级落实。4、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消防部门布置的各项消防工作,制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确保单位内部安全。5、加强对单位内部的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对暂时难以解决的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安全。6、认真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防火宣传教育,对新职工做好防火安全培训I,提高防火安全意识。7、做好消防设备设施的检查、保养、清洁和保护,不得擅自移动、挪用私拆或遮挡,发现故障应及时处理或上报。8、对自备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检查、维护,禁止各种设备、设施带故障运行使用。9、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拉临时线,不得擅自动用明火。10、不得擅自更改承租区域的原始设计,如确需进行改造,必须征得产权单位、管理单位许可并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IK确保本区域内的疏散门、疏散通道的畅通,任何情况下不得圈占或堵塞。12、制定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事故要立即组织扑救和报警。13、应向管理单位提供承租区域所有房门紧急备用钥匙各一把,双方当面签字加封,以备在火灾或其它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排除险情。管理单位在紧急情况下动用备用钥匙时,必须是两人以上,同时应与承租单位负责人联系,将情况告知,待险情排除后应对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并做好有关记录。14、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品。15、若承租单位拒绝履行上述义务,则承租单位应赔偿给产权单位及管理单位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三、本责任书一式肆份,产权单位执贰份、承租单位及消防机关主管部门各执壹份。运营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承租(使用、合作)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