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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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docx
中新天津生态城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X4e-前后中新生态城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是世界上第一个国家间合作开发建设的生态城市,致力于建设成为一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的生态城市,并将成为中国乃至世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典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对应急避难场所要高度重视,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建设。为提升生态城救灾保障和应急能力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按照天津市及滨海新区抗震办工作部署,编制中新生态城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本次规划的应急避难场所指的是配置应急设施,用于因灾害产生的避难人员生活保障及集中救援的避难场地。人防设施及战时疏散基地已由市民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不作为本次规划研讨的对象。本规划是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导下的空间布局规划,是生态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生态城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目录第一章总则1一、规划目的1二、指导思想1三、规划重点1四、规划对象2五、规划范围2六、规划期限2七、规划依据2第二章应急避难场所概述4一、应急避难场所定义4二、应急避难场所分类4三、有效避难面积核算标准4四、总体技术指标5第三章现状应急避难场所评估6一、场所建设概况6二、现状评估7第四章规划目标9一、规划目标9二、规划原则9第五章应急避难场所规模预测11二、生态城规模需求11第六章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12一、应急避难场所选址要求12二、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原则13三、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13第七章应急交通规划及配套设施建设指引16一、应急交通16二、应急交通通道规划要求16三、应急交通通道规划17四、应急交通配套设施指引18第八章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22一、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分区设置要求22二、应急设施配置要求22第九章近期建设24一、目标24二、近期建设规模24三、近期建设方案24第十章实施保障措施25一、规划建设保障25二、管理保障25三、宣传保障26四、资金保障27附:室内应急避难场所专篇28一、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定义28二、室内应急避难场所选址要求28三、室内应急避难场所布局规划28附图和附表一、附表附表1: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30附表2:责任区一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36附表3:责任区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38附表4:责任区三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40附表5:责任区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41附表6:责任区五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42附表7:责任区六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43附表8:近期建设应急避难场所一览表44附表9: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规划一览表46二、附图附图1:现状应急避难场所分布图47附图2:固定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48附图3:紧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49附图4: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总图50附图5:责任区划分示意图51附图6:责任区一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52附图7:责任区二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53附图8:责任区三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54附图9:责任区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55附图10:责任区五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56附图11:责任区六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57附图12:规划应急避难点位场地建设情况示意图58附图13:应急交通通道规划图59附图14:近期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布局图60附图15:室内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图61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为提高生态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公共突发事件的能力,增强城市韧性,指导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同国土空间规划、科学预留应急避难场所发展用地,编制中新生态城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21-2035年)。二、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在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城市发展规划,打造宜居城市、韧性城市,建立高质量的城市生态系统和安全系统。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让城市在灾害面前既能有效防范,又能快速应对。三、规划重点根据天津生态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2020-2035)(阶段成果)确定的未来生态城可容纳人口,预测应急避难场所总体规模;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范构建完备的应急避难体系;提出配套设施建设指引;明确设施建设保障措施,从而提升城市的防灾避险能力。四、规划对象规划对象包括固定避难场所和紧急避难场所,中心避难场所参照滨海新区应急避难场所相关规划执行。五、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生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范围(不含海域),东至渤海填海东边界道路、西至蓟运河、北至津汉快速路、南至永定新河,面积约113平方公里。六、规划期限规划年限为2021年-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七、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通过,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3、关于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的意见(中国地震局)4、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5、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50413-2007)6、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7、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DB12/T1031-2021)天津市地方标准8、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9、天津市防震减灾条例(2020修正)10、天津市滨海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滨政发(2021)15号)11、天津生态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研究(2020-2035)(阶段成果)第二章应急避难场所概述一、应急避难场所定义应急避难场所是配置应急设施,用于因灾害产生的避难人员生活保障及集中救援的避难场地及避难建筑。二、应急避难场所分类按照天津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要求(DB12"1031-2021),应急避难场所分为紧急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和中心避难场所三类。紧急避难场所:用于避难人员就近紧急或临时避难的场所,也是避难人员集合并转移到固定避难场所的过渡性场所。主要为空地、绿地、停车场、公园、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等室外场地。固定避难场所:具备避难宿住功能和相应应急设施,用于避难人员固定避难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避难场所。主要为防灾改造过的面积较大的公园、体育场、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综合车场等室外场地,固定避难场所可兼做紧急避难场所。中心避难场所:具备救灾指挥、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医疗卫生、专业救灾队伍场地等功能的固定避难场所。主要为防灾改造过的大型城市公园、大型体育场、大型市政广场等场所。三、有效避难面积核算标准有效避难面积指应急避难场所内,除去水面以及其他不宜收容人群避难的场所面积外,用于人员宿住和人员活动的面积。所有应急避难场所实际避难面积均应考虑周边建筑倒塌后对避难场所的影响,适当进行合理折减。应急避难场所为现状已建成用地的,根据用地的实际建设情况合理折减。结合生态城公园绿地建设情况,按照市级标准,本次规划采用0.3-0.5的折减率对被指定场地进行实际避难面积核算;学校类应急避难场所主要包含操场、运动场等场地,本次规划采用0.3的折减率对被指定场地进行实际避难面积核算;广场和体育用地本次规划按0.4-0.5的折减率对被指定场地进行实际避难面积核算。四、总体技术指标(1)紧急避难场所:可容纳避难人员避难1天以内,疏散距离步行时长不宜超过10分钟,以服务半径简易计算不宜超过500米,有效避难面积不宜小于1000平米,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应小于1平米。(2)固定避难场所:可容纳避难人员避难30天以内,疏散距离步行时长不宜超过15分钟20分钟,以服务半径简易计算不宜超过1000米1500米,有效避难面积不宜小于IoOOO平米,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应小于2平米。(3)中心避难场所:可容纳避难人员避难30天以上,所配置的城市级应急功能服务范围宜按建设用地规模不大于30平方公里、服务总人口不大于30万人控制,并不应超过建设用地规模50平方公里、服务总人口50万人;承担的固定避难任务的服务半径不宜超过1500米。第三章一、场所建设概况现状应急避难场所评估1、场所规模截至2021年11月,生态城共有应急避难场所13处,其中合作区应急避难场所7处,临海新城应急避难场所3处,滨旅片区应急避难场所3处。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共计约34.37万平米。表3-1现状应急避难场所一览表序号所属区域名称有效避难面积(万平米)1合作区(7处)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2.089.232永定洲公园0.63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园一中央绿廊(广场)3.24生态谷绿道公园盐田文化风貌区0.355生态城第一社区公园0.36甘露溪公园2.37国家动漫园(广场)0.48临海新城(3处)东堤公园1014.99南湾公园1.910消防文化公园311滨旅片区(3处)南堤公园3.210.2412滨海旅游区投资服务中心广场(停车场)2.0413澜清溪公园5合计34.372、场所等级现状已建成13处应急避难场所,其中包含12处紧急避难场所、1处固定避难场所(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初中部)。3、用地情况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利用已建成的公园绿地、广场、停车场和学校,类型多元,其中包括公园绿地9处,规模为26.65万平米;学校1处,规模为2.08万平米;广场2处,规模为3.6万平米,停车场1处,规模为2.04万平米。4、交通条件分析现状场所交通条件均较好,周边均具有次干路及以上等级城市道路,可达性较好,便于人员疏散。二、现状评估1、应急避难场所整体建设率较高,但功能体系有待提升。现状应急避难场所总体需求19万平米,现状已建34.37万平米,整体建设率较高,满足现状需求。但是分等级看,紧急避难场所需求10.45万平米,现状已建32.29万平米,属于超前建设;固定避难场所需求3.8万平米,现状已建2.08万平米,建设较为滞后。2、应急避难场所空间布局与人口分布不完全吻合。从场所空间布局看,居民人口较多的合作区,对于场所的需求量较大,但是建设规模不高;临海新城人口较少,但是建设量较高。场所布局与人口分布的不匹配导致场所覆盖能力低,紧急避难场所500米及固定避难场所1500米可达范围内实际人口覆盖率约为62%,主要集中在合作区。总体上,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为3.6平米,满足要求。3、应急避难场所的实施保障体系急需完善。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和管理涉及的部门较为复杂,目前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和权利尚不明确。此外,避难场所的建设属于公益性保障设施建设,投资主体相对单一,资金保障的难度较大,致使避难场所的建设与维护无法落实和维系。第四章规划目标一、规划目标1、总体目标(I)科学规划,结合城市建设逐步建立安全、高效、综合的应急避难场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