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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_T1256-2024解脲脲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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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Y_T1256-2024解脲脲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docx

    ICS 11 100 10CCS C44YY中华人民共和国医药行业标准YY/T12562024代替YY/T12562015解服服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ureaplasmanucleicaciddetectionkit2025-03-01 实施2024-02-07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刖三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代替YY/T12562015解脉脉原体核酸扩增检测试剂盒,与丫丫/口256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a)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T29791.1和GB/T29791.2(见第3章、第7章);b)删除了命名、组成(见第4章,2015年版的第4章);C)增加了试剂的通用要求,包括外观、核酸提取功能、内标和(或)对照(见5.1、5.1.1、5.1.2.5.1.3);d)增加了解脉脉原体核酸定量试剂的溯源性(见5.2.1,2015年版的5.1);e)更改了解脉脉原体核酸定量试剂准确度项目,将其分成准确度和阳性参考品符合率两个项目(见5.2.4、5.2.5,2015的5.1.3);f)将定量限更改为检测限(见5.2.7,2015年版的5.1.6);g)增加了解脉脉原体核酸定量试剂的稳定性(见5.2.9);h)删除了解脉脉原体核酸定性试剂的基因分型检测(见2015年版的6.2.3);i)增加了解脉脉原体核酸定性试剂的稳定性(见5.3.3);j)试验方法依据技术要求的修改做了相应的调整(见第6章,2015年版的第6章);k)删除了标识、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具体要求(见2015年版的第7章)。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o本文件由全国医用临床检验实验室和体外诊断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6)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重庆医疗器械质量检验中心、安徽安兰智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舒、刘东来、王玉梅、张媚丽、罗文广、锚、鲫日凌。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15年首次发布为YY/T12562015;本次为第一次修订。解服服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解脉脉原体核酸检测试剂盒的分类、技术要求、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检测人泌尿道、生殖道和呼吸道脉原体的核酸检测试剂盒(以下简称试剂盒),采用的方法学有荧光PCR法、恒温扩增法、PCR膜杂交法。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9791.1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标示)第1部分:术语、定义和通用要求GB/T29791.2体外诊断医疗器械制造商提供的信息(标示)第2部分:专业用体外诊断试剂GB/T21415体外诊断医疗器械生物样品中量的测量校准品和控制物质赋值的计量学溯源性3术语和定义GB/T29791.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服原体Ureaplasma属于一群无细胞壁的最小的原核细胞型微生物,真核生物的专性寄生菌,脉原体属,能利用自身的脉醇分解尿素。注1:目前,从表型和基因型上,将脉原体14个标准血清型菌株分为两大生物群(或完全独立的物种):微小解脉脉原体(Ureaplasmaparvum)和解脉脉原体(Ureaplasmaurealyticum)注2:微小解脉脉原体(生物群1)包括1血清型、3血清型、6血清型及14血清型;解脉脉原体(生物群2)包括:2血清型、4血清型、5血清型、7血清型、8血清型、9血清型、10血清型、11血清型、12血清型及13血清型.注3:本文件所指解脉脉原体包含微小解脉脉原体和解脉脉原体.4分类可按如下方式分类:a)根据对试验结果的判定可分为定量检测试剂盒和定性检测试剂盒;b)根据核酸扩增原理可分为变温扩增检测试剂盒和等温扩增检测试剂盒;c)根据方法学进行分类,常见的方法学包含:PCR荧光探针法、恒温扩增法、PCR膜杂交法。5技术要求5.1通用要求5.1.1外观外包装应符合制造商的要求。试剂盒组成应齐全,符合制造商要求。5 .1.2核酸提取功能核酸提取功能应符合如下要求:a)包含核酸提取组分的试剂,制造商应对核酸提取做适当要求,并对核酸提取功能进行验证;b)样本需要提取,但不含有核酸提取组分的试剂,由制造商说明或指定提取试剂,并提供验证或确认资料;c)样本无需提取,直接进行扩增的试剂,制造商应能提供充分证据,以证明其产品中醇的抗干扰性。6 .1.3内标和(或)对照制造商应对试剂(盒)的检测结果建立适宜的质量控制程序,宜根据其产品工艺特点,在反应体系中合理设置内标和(或)对照,内标和(或)对照宜与样本同等对待。5.2 解服服原体核酸定量试剂的要求5.2.1 溯源性生产企业应根据GB/T21415有关规定提供所用核酸标准品的来源、溯源的赋值过程和相应要求,以及测量不确定度等内容。5.2.2 标准品线性试剂盒内用于绘制标准曲线的标准品应不少于4个浓度,宜包含线性区间上限和下限,线性相关系数|r>0980°5.2.3 样本线性生产企业应规定试剂盒的线性区间,在试剂盒线性区间内,线性相关系数Ir>098005.2.4 准确度检测国家定量参考品或经标化的定量参考品,绝对偏差不超过±0.5个对数数量级。注:国家参考品的具体要求见附录A.5.2.5 阳性参考品符合率下列要求根据不同产品的检测目的进行选择验证。a)检测国家阳性参考品或经标化的阳性参考品,结果均应为解脉脉原体核酸阳性。经标化的阳性参考品应覆盖微小解脉脉原体和解脉脉原体每个生物群各2种及以上亚型。b)对分型试剂或单一生物群检测试剂,检测国家阳性参考品或经标化的阳性参考品,要求应为解脉脉原体检测靶标阳性且亚型分型正确。经标化的阳性参考品应覆盖检测范围内常见流行解脉脉原体2种及以上亚型。注:国家参考品的具体要求见附录A.5.2.6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检测国家阳性参考品或经标化的阴性参考品,结果应为解脉脉原体核酸阴性。经标化的阴性参考品应纳入易引发相似症状和(或)感染部位相同和(或)菌属相似的其他病原体样本。注1:对分型试剂或单一生物群检测试剂,菌属相似的其他病原体样本包括除检测靶标外的脉原体其他型别.注2:国家参考品的具体要求见附录A.5.2.7 检测限下列要求根据不同产品的检测目的进行选择验证。a)检测不高于1X10,CCUmL国家检出限参考品或经标化的检出限参考品,结果应均为解脉脉原体核酸阳性。经标化的最低检出限参考品宜覆盖微小解脉脉原体和解脉脉原体每个生物群各2种及以上亚型。b)对分型试剂或单一生物群检测试剂,检测不高于1X10,CCUmL国家检出限参考品或经标化的检出限参考品,结果应均为解脉脉原体核酸阳性。最低检出限参考品宜覆盖检测范围内常见流行解脉脉原体2种及以上亚型.注:国家参考品的具体要求见附录A.5.2.8 重复性重复性应符合检测中高浓度样本,其对数值的变异系数(CV)5.0%o检测低浓度样本,浓度对数值的变异系数(CV)三10.0%。5.2.9 稳定性可对效期稳定性和热稳定性进行验证。a)效期稳定性:制造商应规定产品的有效期。取效期后一定时间内的产品,检测5.1、5.2.25.2.8,结果应符合相应要求。b)热稳定性:在规定条件下处理试剂盒,检测5.1、5.2.25.2.8,结果应符合相应要求。注1:热稳定性试验不能用于推导产品有效期,除非是采用基于大量的稳定性研究数据建立的推导公式.注2:一般情况下,效期为12个月选择不超过1个月的产品,效期为6个月选择不超过半个月的产品,以此类推。但如超过规定时间,产品符合要求时也可以接受。注3:根据产品特性可选择a)、b)方法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但所选用方法宜能验证产品的稳定性,以保证在效期内产品性能符合标准要求。5.3解服服原体核酸定性试剂的要求5.3 .1阳性参考品符合率下列要求根据不同产品的检测目的进行选择验证Oa)检测国家阳性参考品或经标化的阳性参考品,结果均应为解脉脉原体核酸阳性。经标化的阳性参考品应覆盖每个生物群各2种亚型。b)对分型试剂或单一生物群检测试剂,检测国家阳性参考品或经标化的阳性参考品,要求应为解脉脉原体检测靶标阳性且亚型分型正确O经标化的阳性参考品应覆盖检测范围内常见流行解脉脉原体2种及以上亚型。5.3.1 阴性参考品符合率检测国家阴性参考品或经标化的阴性参考品,结果应为解脉脉原体核酸阴性。经标化的阴性参考品应纳入易引发相似症状和(或)感染部位相同和(或)菌属相似的其他病原体样本。5.3.2 检测限下列要求根据不同产品的检测目的进行选择验证a)检测不高于1X10,CCUmL国家检出限参考品或经标化的检出限参考品,结果应均为解脉脉原体核酸阳性O经标化的最低检出限参考品宜覆盖微小解脉脉原体和解脉脉原体每个生物群各2种及以上亚型。b)对分型试剂或单一生物群检测试剂,检测不高于1X10'CCUmL国家检出限参考品或经标化的检出限参考品,结果应均为解脉脉原体核酸阳性。最低检出限参考品宜惹盖检测范围内常见流行解脉脉原体2种及以上亚型。5.3.3 重复性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a)使用国家重复性参考品或经标化的重复性参考品进行10次检测,结果应均为阳性,且相应的荧光PCR法循环阈值(CT)的变异系数(CV)应不大于10.0%.b)以同一份国家重复性参考品或经标化的重复性参考品检测试剂盒10次,反应结果应一致,且均为阳性。注:a)适用但不限于实时荧光PCR等原理的方法;b)适用于只通过阴阳性进行结果判读的试剂,如恒温扩增法等核酸检测试剂盒.5.3.4 稳定性可对效期稳定性和热稳定性进行验证Oa)效期稳定性:制造商应规定产品的有效期o取效期后一定时间内的产品,检测5.1、5.3.15.3.4,结果应符合相应要求。b)热稳定性:在规定条件下处理试剂盒,检测5.1.5.3.15.3.4,结果应符合相应要求。注1:热稳定性试验不能用于推导产品有效期,除非是采用基于大量的稳定性研究数据建立的推导公式.注2:一般情况下,效期为12个月选择不超过1个月的产品,效期为6个月选择不超过半个月的产品,以此类推。但如超过规定时间,产品符合要求时也可以接受.注3:根据产品特性可选择a)、b)方法的任意一种或两种,但所选用方法宜能验证产品的稳定性,以保证在效期内产品性能符合标准要求.6试验方法6.1通用要求试验方法6.1.1 外观在自然光下以正常视力或矫正视力目视检杳O6 .1.2核酸提取功能查阅制造商提供的资料。适用时,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方法进行试验。7 .1.3内标和(或)对照查阅制造商提供的资料。适用时,按照制造商提供的方法进行试验。6.2 定量试剂6.2.1 溯源性对生产企业提供的溯源性资料进行查阅。6.2.2 标准品线性按试剂盒说明书进行操作,对试剂盒中每一个标准品重复检测3孔,计算每一个标准品的标示浓度的对数值与Ct值的均值,以浓度的对数值为>一Ct均值为工一进行线性拟合,计算其线性相关系数r,得到团o6.2.3 样本线性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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