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_T4696-202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ocx
-
资源ID:1144830
资源大小:212.22KB
全文页数:59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9金币
快捷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DB32_T4696-202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ocx
ICS13.220.20CCSC80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46962024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Codeformaintenanceofbuildingfireprotectionfacilities2024-03-05实施2024-02-05发布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目次前言3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总体要求35从业条件65.1 业主和使用人65.2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75.3 维护保养仪器设备85.4 质量管理体系86工作要求91.1 签订合同91.2 技术交底和核查1063维护保养方案101.4 维护工程档案管理111.5 应急处置127 技术要求127.1 清洁维护127.2 检查和测试138 记录和结论148.1 一般规定148.2 原始记录148.3 问题处理反馈记录158.4 故障维修记录158.5 结论文件15附录A(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信息公示17附录B(规范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内容和周期18附录C(规范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仪器设备25附录D(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现状统计表27附录E(资料性)年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28附录F(规范性)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检查和测试要求29附录G(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原始记录39附录H(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问题处理反馈记录40附录I(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41附录J(资料性)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结论文件42参考文献56前言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无锡市消防救援支队、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镇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宿迁市消防救援支队、淮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徐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雁秋、李黎丽、宋醒醒、魏冉冉、董寅申、丁余平、陈文杰、邓亮、刘永虎、陈曦、孙晨琨、张漫、季秋容、左铭、李抗抗、叶宇航。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总体要求、从业条件、工作要求、技术要求、记录和结论。本文件适用于建(构)筑物等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不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巡查、检测、建档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Fl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907.2消防词汇第2部分:火灾预防GB16670柜式气体灭火装置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6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219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6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3气休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3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347干粉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44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50498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GB50877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98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1157物流建筑设计规范GB51251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427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5036消防设施通用规范GB55037建筑防火通用规范JGJ31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57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66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JGJ218展览建筑设计规范SH/T3218石油化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标准XFl3悬挂式气体灭火装置XF95灭火器维修XF498房房设备灭火装置XF602干粉灭火装置XF834泡沫喷雾灭火装置XFl149细水雾灭火装置DB32/T4220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5907.2、GB25201、GB50016、GB50084、GB50116>GB50151>GB50219、GB50261、GB50338、GB50347、GB50877、GB50898、GB50974、GB5125kGB51427.GB51309、XF95、DB32/T42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业owner建(构)筑物等的所有权人或实际控制人,包括单位或个人。3.2使用人USer建(构)筑物等的承租人和其他实际使用人,包括单位或个人。3.3消防技术服务机构fireprotectiontechnicalserviceproviders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企业。3.4维护保养maintenance按规定的周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和功能测试,使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3.5维保工程maintenanceworks通过合同约定或授权,实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建(构)筑物等项目的总称。3.6维保单位maintenanceunits从事建(构)筑物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或业主、使用人授权的责任部门的总称。3.7维修repair对消防设施存在的故障进行排除,使其达到正常工作状态。3.8消防配电(控制)箱(柜)powerdistribution(control)boxforfireprotection通过手动或自动的方式对消防水泵、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阀、消防电梯、应急照明等各类消防设施进行配电或控制的装置总称。3.9技术负费人technicalleader负责对所服务的维保工程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实施监督管理,对出具的维护保养书面结论文件进行技术审核,且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维保单位人员。3.10项目负责人projectleader专门为所服务的维保工程确定的,负责实施该维保工程的项目管理、消防技术指导和服务质量保障等,对出具的维护保养记录、书而结论等文件负责,且具备相应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的维保单位人员。4总体要求4.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应以确保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为目标,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4.2 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建设消防设施物联网技术服务平台。4.3 业主、使用人应依法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应由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及其派驻人员替代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且符合下列规定:定期组织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巡查、检测、建档、维修、维护保养等工作;一一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在委托维保单位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书面记录检查情况。4.4 业主、使用人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应授权或委托符合下列规定的维保单位:授权符合5.1规定的责任部门;一一委托符合5.2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一委托应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且符合5.2有关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4.5 受委托的维保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提供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服务,在对维保工程的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协助业主、使用人消除火灾隐患。4.6 业主、使用人应定期开展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电源及供配电设施;消防控制室的消防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一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给水和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一气体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一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一防烟、排烟系统;防火分隔设施:灭火器及灭火装置。4.7 维保工程根据建筑类型、规模和火灾危险性等因素,可分为A、B、C三类,并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维保工程分类分类工程类型A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下列工程:1)建筑高度超过25Om的高层公共建筑;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400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场所;3)民用机场航站楼,二级及以上的城市客运交通枢纽;4)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00OOOm的商业综合体:5)特大型展览建筑、特大型博物馆"、特级体育建筑°、特大型剧场建筑”:6)单体建筑面积大于IOoOOon?的医疗建筑:7)长度大于5000m的城市交通隧道;8)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物流建筑°;9)曾采用消防性能化设计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专家评审的建设项目B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下列工程:1)建筑高度超过IoOm的高层公共建筑;2)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0000m的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场所;3)总建筑面枳大于15000m2的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4)单体建筑面积大于50000m的商业综合体;5)大型展览建筑“、大型博物馆“、甲级体育建筑“、大型剧场建筑”;6)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m的医疗建筑:7)高层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8)长度大于3000m的城市交通隧道:9)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10)石油化工项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工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mZ的丙类火灾危险性工业项目C类除A类和B类以外的其他工程物流建筑、体育建筑、剧场建筑、博物馆建筑、展览建筑的分类按GB51157、JGJ31、JGJ57、JGJ66、JGJ218的规定执行。4.8 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应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归口管理部门和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工作,且符合下列规定:建立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建筑物内所有消防设施均明确维保单位及其职责,对日常值班、巡查、检查、检测、维护保养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一同一建(构)筑物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使用人时,以合同方式约定各自对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范围及其权利和义务,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保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确定统一管理人进行统一管理的,受委托管理单位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管理职责;一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确定统一管理人进行统一管理的,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组织业主、使用人签订防火协议,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的范围及其职责;一同一建(构)筑物的消防设施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维保单位负责维护保养时,确定负贡共用消防设施和消防系统整体联动功能维护保养的维保单位及其职责;不同建(构)筑物或建筑群共用消防设施时,确定负责共用消防设施维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