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礼”以“成人”——中国古代“成人仪式”的理想与实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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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礼”以“成人”——中国古代“成人仪式”的理想与实践.docx
演礼以“成人”中国古代成人仪式健想与镂中国古代儒家所谓的"礼"不同于现代民俗学意义上的"仪式”J'礼"可析解为"义”与“仪”两个方面,“礼义”恒常不变;“礼仪”可因时、因地而宜。中国古代的“冠礼”可以相应地区分为“冠义”与“冠仪”,强调“演礼”以"成人"。“冠礼”的理论意义受到了历代懦家学者的强调,但在现实中它又只是一种“久废不举”的古代文化理想。现实中“成人”与否与"冠礼”被实践与否之间显然无法建立必然的联系。不过,分散在其他仪式(尤其是婚礼)中的冠礼的遗留元素对于中国人"成年”身份的获得与养成的作用仍然是不容置疑的。成人:礼义:礼仪;演礼作为中国古代士人阶层的“成人仪式","冠礼”被详细地记录于儡家典籍中。正如众多研究者所说的那样,这种标准化的仪典体现了儡家文化传统模塑理想的统治阶层的企图。然而,问题在于,尽管中国传统"冠礼”的阶级意图是无可否认的,但是除此而外,这种"成人仪式"中是否会携带着某些“人之为人”的普遍性的文化诉求?如果"冠礼"的确可以有效地模塑参与者的言行,那么,其中所体现的文化诉求是如何长久而深远地作用于这些个体的呢?“冠礼”对于反思后现代语境下现代人的“成人"观念的意义何在?当然,理解中国古代的1冠礼”,首先必须理解“礼”这一概念;而理解“礼”又有必要先析取出“礼仪”与“礼义”两个概念,有必要区分"礼”的先验规定性与经验实践性;这是深入理解“冠礼”的理论前提。反过来,对于"冠礼”之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也有助于理解"礼”的普遍意图与具体实践。一、礼者,理也中国自古以“衣冠之邦"著称,意思是说,中国人是通过“衣冠文化”来展演"仁义道德”的民族:中国又有骂人的话称"衣冠禽兽",指的是那些外表文饰为高尚之士而内心卑劣的小人。然而无论如何,这里的“衣冠”二字,都指向所谓的"礼",即一种外在的人文雕饰。礼记礼运云:“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a李学勤主编:仪礼注疏(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5页。在中国早期的儒家学者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他的人文生命,具体来说,就是和谐群处的文化规则“礼,譬如诗经云:"相鼠有皮,人而无仪。人而无仪,不死何为?,b周振甫:诗经译注邮风相鼠,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7374页。“人而无礼”,就堕落为禽兽之流了。所以,“礼”是"人之为人”的外在标志。“外在标志”对应着“内在规定按照儒家的逻辑,礼乃是仁的外在表现:而仁则本乎道德,乃是礼的内在要求。钱穆先生解释说,“人类原始时代,唯见有自然之道。由是而演出德与仁,乃始有人文之道。义与礼,则为推行仁道之两项目。仁根于其内在之德,义与礼则仁之表现于外在之枝。孔子常仁礼并言,而日:人而不仁,如礼何?则仁在内,礼在外,仁为本,礼为末。匕钱穆:晚学目言,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255页。“至于义,在论语中其地位似尚不如礼之重要。故言仁义,或言礼义,义皆居次,有其遵依,似无独立地位。”从理论上来说,礼虽然是表现于外在的,但一定得有内在的仁心与之相应。一方面,不能仅存内在的仁心而无外在的礼义之表现;另一方面,"衣冠禽兽”这一成语也提醒我们,表现于外在的“礼”并不意味着其内在必为"仁"。儒家经籍的现代研究者们往往会强调"礼"作为"西周盛世,宗法封建"社会之产物的历史局限性,强调其在经验层面上如何是矫饰与虚伪,但是,在理论层面上,“礼”既然是“作人的原则”,当然也应有不分古今、无别贵贱的意思在。事实上,在中国儒家的早期哲学中,"礼"的思想的确是建基于人之性情、人之德性之上的,其所谓"礼治"就是"德治"。而且,从总体来看,中国社会崇尚礼俗,"礼俗"并举,因此“俗”也是“礼”,但是,“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且风俗因时而化,仅限于一时一地;而“礼”则载于经籍,合于大道,通行于天下。换句话说,"礼"一作为"仁义道德”的外在表现一应该是具有普遍性意义的文化规范。之所以说"礼”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并非出于“独断论",而是可以基于严密的逻辑推演的。中国历代儒学经典对此论证颇夥,在哲学层面上,儒家标榜"礼"并论证了"礼本乎天理,法乎天地,顺乎人情”b贺更粹:礼记“礼者理也”说初探,学术论坛,2009年第4期,第6971页。的必然性,一言以蔽之,“礼者,理也",换句话说,“礼”乃是具有合乎天理、应乎物理与顺乎情理的必然性规则。既然已经认识到了"礼”的先天必然性与价值绝对性,早期儒者就努力要把这"人之为人”的规范普遍地实践出来。在中国传统社会里,礼的普遍性首先在于它广泛地存在于庙堂、市井与乡野。天子在朝廷与宗庙礼见诸侯,平民在乡野礼待友朋,他们上下一体,都在践行"礼”,此“礼”在本质上是同一个逻辑,那就是互敬互爱之“礼遇"。其次,"礼"是尊五伦,分上下的。礼记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硫,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冯友兰说,“礼所以规定社会上诸种差别。此诸种差别所以儒要,亦因必如此方能使人与人不相冲突也。"c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北京:中华书局,2014年,第349页。当然,正如费孝通所说的那样,中国传统社会是强调“差序格局”的,但即便如此,它仍然在原则上要求在上位者有礼以亲其下,在下位者则以礼敬其上。这是一种上下交相敬重的关系模式,完全不应该把它消减为仅仅是一种"不平等的关系模式"。此外,礼在本质上可以调和一己之内在诸情欲的冲突,具有“致中和”之功效。一句话,“礼”可以达成人与自我及他人之间的内在的与外在的和谐。第三,既然礼仪是仁德的外在表现,仁德是礼仪之内在动因,即可知具体的“礼”可以因时宜而变动,非一成不变者,所以,礼记礼器云,“礼,时为大。”又礼记乐记云,“五帝殊时,不相沿乐。三王异世,不相袭礼。”中国文化向来主张不要拘小礼而伤大道,强调的正是礼的内在要求,即“理”与“义”,在这个意义上,“礼仪”是其次的、第二位的,“礼义”才是首要的、第一位的,不能拘其仪而伤其义,否则即是本末倒置C总之,理解"冠礼"必先理解中国古代儒家所谓“礼"的一般思想与潜在逻辑。从上面的简要论述中可以知道:中国人的"礼"不可以被消减为“仪式(rite)",它并不只是人类学意义上的一种“地方性的”仪式传统与实践,其仪式展演的表象背后实际上还有一个具有普适性意义的思想观念存在,其仪式性实践仅仅是表象的、第二性的、偶然的呈现。二、演礼与观礼中国儒家文化中有"演礼”的概念,即试图把其关于“人”的抽象界定通过具体实践展演出来,意在使参与仪式的个体通晓有关“人”的观念与要求,形成"刻骨铭心"的记忆,从而有效地达成"脱胎换骨”的目的。仪礼士冠礼详细地记载了中国西周时期“冠礼”的仪式过程,其中包括了“行冠礼前的准备(筮日、成宾:筮宾、宿宾:为期):冠礼的正礼(陈设服器:就位;加冠:宾醴冠者:拜见母亲:命字):行冠礼后的活动(见兄弟、赞者及姑姊;拜见国君、卿大夫和乡先生等;醴宾、酬宾、送宾)-O先秦时代的冠礼,其“礼仪”之具体程式详备可查,相关研究汗牛充栋;其“礼义”之要旨也被要言不烦地记录下来了,仪礼士冠礼卷第三记云,"逾子冠于昨,以著代也。醮于客位,加有成也。三加弥尊,谕其志也。冠而字之,敬其名也。匕李学勤主编:仪礼注疏(上),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5页。加冠仪式在昨阶上进行,是子承父脉的意思:在中堂近室处(客位)受随(或醴)是尊他为成人的意思:初次加冠,表示授予他“治人"的特权,再次加皮弁,表示他从此具备服兵役的义务,三次加爵弁,表示他从此有在宗庙中参与祭祀的权利,三次加冠,一次比一次尊贵,表示尊重冠者已经具备了成人之德;因冠礼而获得“名”外之"字”,表示君父之外他人从此对他得称“字”以示尊重。对于这一给予冠者以象征性“再生(SymboIicrebirth)”的仪式性意图,礼记冠义中阐释的更加明晰,全文如下: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故日,"冠者,礼之始也。”是故古者圣王重冠。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故冠于昨,以著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将货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故圣王重礼。故臼,“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b李学勤主编:礼记正义(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6141615页。从上面两段阐释中,人们至少可以获得如下四个方面的信息。第一,冠礼是在神圣时空中举行的。从空间的角度来说,它要在宗庙这一神圣的地点举行。宗庙是祖灵安置之所,在宗法社会里,个体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是与列祖列宗的血脉及荣耀联系在一起的;从时间的角度来讲,它要在神授的日子里举行,这个待选的时间点必须合乎神旨的意图;从挑选仪式的主持人与协理人员的角度来说,他们也都必须获得神秘性力量的许可。第二,冠礼要求通过冠者的身体“表演”“成人”的得体的行为规范。从社会关系的层面来说,冠礼本身是在“五伦"关系(虽然没有夫妻关系,但是,冠礼本身象征性地展演了冠者父母的夫妻角色关系)中展演的,冠者褥要面对父母、兄弟姊妹、尊长者(可能同时是朝廷官员),他需要从经验的层面习得如何恰当地处理五伦关系;从社会关系之实践的层面来说,冠者必须有能力把这些"恰当的”处理方式“表演”出来。这种得体的"表演"需要借助于冠者的身体姿势,即“容体"与"颜色":而这种身体语言又要能够配合恰当的"辞令",象征性地展演"五伦"关系的理想关系模式。第三,为了保证这种“身体表演”与“话语表演”不流于"故事"或者“虚文”,冠礼需要确保冠者从精神深处接受正确的“容体”“颜色”与“辞令”的理所当然性。这主要是通过两种方式获得的:一方面是衣冠本身。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衣冠”自身是一种自足的象征性的符号系统,不同的衣冠模式代表着不同的身份与地位;相应地,其赋予相应的个体以特定的权利与义务,当该个体"衣冠楚楚”地出现在观众面前时,他的衣冠模式交付给对面的观众一种监督的权利,而这种被主动交付的权利的前提是该冠者已经具备一种自我监督的意识与能力:他深知自己穿戴的衣冠所包含的象征性意义,也深知这套衣冠所意味着的相应责任。另一方面是“字”的获得。在冠礼上,冠者仪式性地接受了一次命名,即获得自己的"名"外之"字",这个"字”所携带的社会期许从仪式结束的那一刻起,会深深地镌刻在冠者的潜意识之中,它会潜在地发生作用,规训或者指导着个体的言行与举止。“衣冠”的改变与"字”的获得虽然都是外在的,但是,它们却会在主体的精神深处产生作用。“冠礼”通过仪式性的“加冠”与“命字”赋予冠者以成人地位。第四,冠礼是敬礼。中国冠礼对于冠者礼敬有加,味地"尊他、敬他",一旦冠者意识到并接受了周围群体在"尊他"与"敬他",他就不能不立刻'自尊、自敬起来,不能不以“成人”的方式说话与办事,自然不能不因此“尊人、敬人"。这才是"冠礼"起作用的秘密机制。总之,"所谓成人者,非谓四体肤革异于童稚也,必知人伦之备焉,亲亲贵贵长长不失其序之谓名。匕云林县志稿,一九七七年至一九八三年铅印本。汉代刘向在说苑修文里说得非常明白,其中记录有:冠者所以别成人也,修德束躬以自申饬,所以检其邪心,守其正意也。君子始冠,必祝成礼,加冠以属其心,故君子成人,必冠带以行事,弃幼小嬉戏惰慢之心,而衍衍于进德修业之志。是故服不成象,而内心不变。内心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