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通用25篇).docx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通用25篇)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发起人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1. 2. 3. 各发起人共同委托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O第四章股权结构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元。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五章筹备委员会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2 .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3 .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4 .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5 .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人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于年月日在地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盖章):(盖章):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2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本发起人协议由下列各方于年月日在订立:a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b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C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d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e公司,一家依中国法律注册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上述各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第一条本协议各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发起人身份,采用发起设立方式,共同在设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与地址:公司中文名称: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英文名称:公司注册地址:O第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股本总额为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面值人民币元,公司设立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第四条公司的经营宗旨: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的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以其在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自身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七条公司的存续期限为永久存续。第八条本协议每个发起人各自向其他发起人声明和保证如下:1.其是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其有权发起设立本公司,并已得到各自章程所规定的公司内部批准或授权;3,每个发起人将根据公司设立的审批机关、工商行政登记机关和各个中介机构的要求,签署文件、提供资料及其他一切必要的协助。第九条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方式和股权比例是:1 .a公司以折合人民币元的房屋、折合人民币元的土地使用权和元的现金出资,认购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2 .b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元作为出资,认购股,占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3 .c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元出资,认购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4 .d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元出资,认购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5 .e有限公司以折合人民币元的专有商标权出资,认购股,占公司设立时总股本的百分之O第十条各个发起人同意设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简称“公司筹委会”),并授权公司筹委会具体负责公司设立事宜,内容包括办理司名称的预先核准登记、草拟公司设立文件、草拟公司章程、报批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和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报批公司设立、筹备公司创立大会、联络中介机构、以及其他与公司设立有关的事务。公司筹委会由各发起人共同选派人员组成。公司首届董事会成立时,公司筹委会工作结束。公司筹委会的费用由a公司先行垫付,公司成立后计入公司开办费用,由公司予以偿还;公司设立失败则由发起人各方按照所认购的股份比例分担。第十一条各发起人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或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司设立之日)起日内一次性缴足其所认购股份的股款。各发起人应将认购的股款汇入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公司筹委会应聘请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第十二条各发起人应在验资报告出具之日起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批准公司章程。董事会应在创立大会后三十日内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第十三条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a公司推荐名、b公司推荐名、C公司推荐名。各方同意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支持按本协议约定由其他各方发起人推荐的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公司董事长由a公司推荐的董事人选担任。第十四条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a公司推荐一名、b公司推荐一名、职工代表一名。第十五条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首任总经理由a公司/b公司推荐的人选担任。第十六条公司不能成立时,各个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设立时,未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应对已足额认购股份的发起人已经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过失致使公司或其他发起人利益受到损害的,该发起人应对公司或其他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七条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其他义务,致使他方因此遭受损失,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八条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各个发起人协商同意,并以书面方式作出。第十九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各发起人另行友好协商确定。第二十条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均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相关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争议各方均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具有的法人资格。第三条?公司为永久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发起人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1. A2. B3. C4. D5. E各发起人共同委托办理设立公司的申请手续。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使公司不断发展,使全体股东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繁荣社会经济。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建筑材料、从事房地产开发,承揽建筑装饰工程。第四章?股权结构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40%,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4000万元。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五章?筹备委员会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成,筹备委员会负责公司筹建期间的一切活动。第十四条?筹备委员会的职责1 .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发起人签署有关经济文件。2 .就公司设立等一应事宜负责向政府部门申报,请求批准。3 .负责开展募股工作,并保证股金之安全性。4 .全部股金认缴完毕后30天内组织召开和主持公司创立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5 .负责联系股东,听取股东关于董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人员构成及人选意见;并负责向公司第一届股东大会提议,以公正合理地选出公司有关机构人员。第十五条?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实行日常工作制。第十六条?筹备委员会成员不计薪酬,待公司设立成功后酌情核发若干补贴。所发生的合理开支由公司创立大会通过后由公司实报实销。发起人的报酬由各发起人协商,报公司创立大会及第一届股东大会通过。第十七条?筹备委员会自合同书签订之日起正式成立。待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届股东大会召开,选举产生董事后,筹备委员会即自行解散。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各股东应将认购的股款汇人公司筹备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缴款时间以汇出日期为准。第十九条?本协议书一式份,于年月日在市地房间签订,并自签毕后生效。A:(印鉴)代表人:(签字)?B?:(印鉴)代表人:(签字)C?:(印鉴)代表人:(签字)D?:(印鉴)代表人:(签字)E?:(印鉴)代表人:(签字)年月0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篇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XX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第二条本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第三条公司为永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章发起人第四条公司发起人分别为:第三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的宗旨是第六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第四章股权结构第七条公司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募集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第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第九条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第十条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万元。第十一条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有价证券。字串7第十二条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所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五章筹备委员会第十三条根据发起人提议,成立公司筹备委员会,筹备委员会由各发起人推举的人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