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微园建设工作考核管理办法.docx
精品微园建设工作考核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围绕推动形态更新、业态更新、功能更新,着力打造产业园区“跃升版”,助推*区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一、考核对象*区范围内经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认定的小微企业园及其运营管理主体。二、考核周期以每年1月1日12月31日为考核周期进行评定。三、考核内容及分值设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完善公共服务、提升运行绩效、引育优质项目三个方面,另设有加分项及“一票升档”项、“一票否决”项。(一)完善公共服务(20分)1 .运营管理。小微企业园通过组建自有团队或聘用第三方专业化运营机构等形式提升运营管理服务水平,专职管理人员达到10名及以上(其中综合运营人员不少于2名、招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分别不少于3名)的,得5分。2 .其他第三方服务。小微企业园引进安全生产、检测认证、企业管理、人才引进、科技咨询、知识产权、财务税务、金融保险、法律咨询、市场营销等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且为园内企业服务期限一年及以上的,每引入一项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3 .落实安全生产。有文件明确成立园区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得2分;园区内设有消防中控室和微型消防站,建立落实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得2分;园区运行单位与所有入驻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得2分;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留存会议记录和会议照片,得2分;每季度完成一次消防安全生产检查的,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消防安全演练,得2分。此项共10分。(二)提升运行绩效(30分)1.绩效评价。小微企业园当年度绩效评价为A档、B档、C档、D档的,分别得15分、12分、6分、3分。不参加绩效评价的,得平均分9分。4 .亩均税收。亩均税收达到全区小微企业园平均水平2倍以上的,得10分;达到全区小微企业园平均水平且不足2倍的,得8分;未达到全区小微企业园平均水平的,得4分;亩均税收为。的,此项不得分。5 .星级评定。经省、市、区各级评定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并及时通过复审的小微企业园,分别得5分、4分、3分、2分、1分。(三)引育优质项目(50分)1.项目招引。当年度新引进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入驻的(项目需为以上类别企业直接投资且出资比例高于50%的子公司),每新增1家分别得1分、3分、3分、8分、10分;新引进市级、省级、国家级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的,每引进1家分别得L5分、3分、5分。此项最高不超过12分。2 .当年度培育成果。当年度,园内企业新增小升规的,每新增1家得3分;新增培育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每新增1家分别得1分、3分、3分、8分;新增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领军人才创业项目的,每新增入选1家分别得2分、4分、6分;每新增1家企业股改的,得2分。此项最高不超过20分。3 .存量培育情况。园区内当年度现有企业中,规上企业和限额以上服务业占入园企业数比例达到10%以上,得基本分5分,每增加5%加1分,最多不超过8分。拥有市级领军人才企业、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隐形冠军(其中已迁出园区的,自相应称号获评之日起三年内计入园区此项考核)数量达到10家及以上的,得10分;达到5家以上且不足10家的,得8分;不足5家的,得5分。此项最高不超过18分。(四)加分项及“一票升档”项1.党建引领发展。园区建立基层党组织的,加2分;有完善的党建活动中心,加1分。4 .打造示范平台。园区被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园(基地)的,分别加3分、2分;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分别加2分、1分;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加5分、3分、1分;评定为省级专精特新产业园、数字化小微园的,加1分。5 .安全生产责任险。小微企业园当年度采取集中联合方式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加2分。6 .龙头项目招引。园区当年度成功引进500强企业总部、行业龙头企业、头部电商平台项目的(项目需为以上类别企业直接投资且出资比例高于50%的子公司),获得“一票升档”资格,享受最高考核奖励,且不占考核名额。7 .优质项目培育。园区当年度成功培育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上市企业、在*区拿地建厂项目、市值超5亿元企业、国家级领军人才企业的,获得“一票升档”资格,享受最高考核奖励,且不占考核名额。(五)“一票否决”项1.安全生产事故。当年度园区内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一起及以上的,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8 .环境污染事件。当年度园区内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四、考核奖励由各小微企业园经营管理主体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相应佐证资料到所在镇、嘉兴国家高新区,再由各镇、嘉兴国家高新区汇总上报至区小微企业园(“两创”中心)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分数及考核等次。按考核内容各项分数相加的总分为当年度的考核分数,根据考核得分高低排定名次。设一等奖小微企业园1个,二等奖小微企业园2个,三等奖小微企业园3个。其中“一票升档”和“一票否决”园区不占评比名额。给予一等奖小微企业园80万元奖励,二等奖小微企业园50万元奖励,三等奖小微企业园30万元奖励。五、退出机制小微企业园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纳入小微企业园清退名单,向省、市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退出申请:1 .园区连续两年继续评价结果为D类;2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两起以上,或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3 .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4 .年度考核连续三年排名末两位的;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由区经商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