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彻啤酒酿造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远彻啤酒酿造加工厂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昌远彻啤酒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0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5/、“口To.67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68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远彻啤酒酿造加工厂项目项目代码2308-360104-04-01-697521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258号地理坐标(E115o55,25.87,N28°39'25.603")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513啤酒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二酒、饮料制造业1525酒的制造151*其他(单纯勾兑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南昌市青云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308-360104-04-01-697521总投资(万元)49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0.816%施工工期9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m2)20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含有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氯气等。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排入青山湖区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风险物质储存量均不会超过临界量。生态取水口下游500m有重要的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经对照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无须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与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C1513啤酒制造,主要进行精酿啤酒生产,根据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相关文件,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内容,本项目不在该负面清单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允许类项目。同时本项目已在南昌市青云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取得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8-360104-04-01-697521),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要求。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质该项目租赁啤酒酿造厂房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258号16栋1楼(详见附件三),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四)。其他符合性分析(2)项目选址与外环境兼容性合理性分析项目选址不属于生活饮用水源地和地下水补给区、风景名胜区、温泉疗养区、水产养殖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区域。本项目租赁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258号16栋1楼,二楼现为南昌远策啤酒有限公司员工办公地点,三、四楼为空置厂房;厂界四周除东面为南昌市体育舞蹈协会外,其余三面为居民住宅区及空置用地。因此本项目场地周边无其他污染型企业,该项目租赁空置厂房,建成后将用于啤酒制造项目,主要生产精酿啤酒,项目日工作8小时,生产时间同居民上班时间相同,大大减小了生产时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因此,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性较好。(3)环境影响程度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源强,通过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实施后,其污染物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会改变所在地及其周围居民区的环境功能,其对周围环境无明显的环境影响。综上所述,本项目周边制约因素较少,符合相关保护条例和规范要求,用地性质符合相关规划,外环境良好,项目污染物在经过预防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相关标准要求,项目选址可行。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南昌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附图五),项目处于南昌市青云谱区重点管控单元1(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6010420001)0项目与重点管控单元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解放西路258号,根据南昌市生态保护红线图(附图四),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资源利用上线: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水、电及天然气,自来水通过市政管道供给,电力通过市政电网输送,天然气通过市政天然气管道输送。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小,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限。(3)环境质量底线:区域环境空气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类功能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属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n类功能区、区域声环境属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功能区;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经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理,项目三废均能有效处理,不会明显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要求,项目不在空间布局约束管控单元范围内;项目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外排污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染物成分简单,不在污染物排放管控单元范围内;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2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不在环境风险防控单元范围内;设备生产主要依托电力运行,不在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管控单元范围内。因此,项目建设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范围内。与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分析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等,符合行业准入条件,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妥善处理后达标排放,产生的固废得到有效处理,项目符合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与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及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洪环发(2021)16号)相符性分析2021年1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洪府发(2021)1号),其中提到: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95个(其中2个环境管控单元属赣江新区直管区范围,分别是金桥乡沿赣新大道以东区域、儒乐湖核心区),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0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18.85%。重点管控单元6()个,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0.53%。-一般单元25个,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约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0.62%o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洪府发(2021)1号)中要求,重点管控管理单元要求应优化空间和产业布局,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按照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表1.2与南昌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相符性一览表境控元码环管单编控元类管单分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是否相符间局束空布约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禁止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现有产业改、扩建不得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规定的淘汰类规模和生产工艺。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相符禁止引进产业规划禁止类项目进入园区。本项目不在园区范围内相符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相符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本项目锅炉燃烧天然气,不涉及燃煤。相符不得新建规模不符合各行业准入条件中的项目。本项目符合准入条件相符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相符禁止新建采用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不属于含汞工艺的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项目相符禁止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滨湖控制开发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印染、制革、电镀等排放含磷、氮、重金属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相符严格限制企业新建自制水煤气发生炉。不涉及相符不得在赣江、抚河保护区范围内进行规模化畜禽养殖;不得在赣江和抚河干流及鄱阳湖岸线5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1公里范围内新上化工、造纸、制革、冶炼等重污染项目。不涉及相符禁止在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1-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扩建各类高能耗、高排放行业项目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类污染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鄱阳湖最高水位线外1-3公里范围内相符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内河航道及港口布局规划的码头项目以及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省级批准的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及其配套设施、锚地等工程。不涉及相符在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区域如居民集中区、医院和学校附近、重要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等,以及因环境污染导致环境质量不能稳定达标的区域内,禁止新建或扩建可能引发环境风险的项目。本项目风险物质Q值1,不会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大的影响相符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相符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不得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在水源地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不涉及相符严格限制“三磷”(磷矿、磷肥和含磷农药制造等磷化工企业、磷石膏库)产业向本区城内转移。不涉及相符不得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危险废物利用等项目。不涉及相符不得在农产品生产区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不涉及相符优化调整VOCS排放产业布局,原则上中心区域内不得再新建和扩建VOCs排放量大的有机化工、医药(化学原料药制造)、表面涂装等行业企业。不涉及相符严格危化品港口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及缓冲区内新建码头工程。不涉及相符禁止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采砂(禁采区和禁采期以省政府批复的采砂规划为依据)。不涉及相符不得在各县区划定的禁养区内设置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不涉及相符现有涉重金属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