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件: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标准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分为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5个类别,每个类别分为甲级、乙级2个等级。所有类别的人员配备、业绩、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
-
附件2水利工程施工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1.总则1.1 编制目的编制应急预案的目的。1.2 编制依据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流域规划、防汛指挥机构要求、设计文件及度汛技术要求、工程建设合同及施.
-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各类水.
-
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等要求,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的通知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为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根据中华人.
-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30号发布根据2014年8月19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6年8月1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
-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2006年6月5日)为提高应对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能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与施工安全,根据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
-
2024年水利发展规划十四五”时期是进一步发挥自然资源禀赋优势、构筑现代化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打造最美河湖,为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共同富裕幸福美好城市、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的重要历史阶段。根.
-
天津市水务局文件津水规范(2019)1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应用管理工作,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已经水利部部务会.
-
水利部关于调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准备开工条件的通知水建管(2017)177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5)91号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财政部、应急部关于印发企.
-
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建管2005304号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水利.
-
水利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水利部机关各司局,水利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档案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档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
-
水利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行政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
-
天津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
-
天津市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及天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规.
-
带格式的:正文青田县基层防汛防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青田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4月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1区域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1.1 地理位置错误!未定义书签。1.2 地形地貌错误!未定义书签.
-
长春市双阳区中型水库、中型灌区渠道、拦河闸及排涝站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报告长春市瑞图测绘有限公司二。二。年十二月第一章概述I1.1 项目背景I1.2 划界确权的必要性11.3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