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发言.docx
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发言20XX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我们有效整治了一批砂石、面源污染、河湖长制突出问题。此次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重点直指长江经济带涉水问题、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和砂石行业乱象,而我县在上述领域还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为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现就相关工作发言如下:一、准确把握标准,确保问题整改有的放矢砂石行业整改范围为全县范围内涉及砂石采挖、生产、加工的砂场、加工场、临时加工点和堆放点,整改对象和要求分六类。一是环保、用地、工商手续不齐或用地手续到期的,要限期拆除并复垦复绿。二是用地手续即将到期的,要进行重点监管,到期后拆除并复垦复绿。三是手续齐全但环保措施不到位的,要规范整治确保环保达标。四是已拆砂场要复垦熨绿。五是村民和县级以上重点工程自用的,堆场要落实环保覆盖措施,工程建成后限期拆除并复垦复绿。六是私采盗挖,砂石来源不合法的,一律严格查处。农业面源污染重点关注四类问题。一是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问题,要持续完善日常保洁、垃圾收转运和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机制,引导农户做好房前屋后清洁卫生。二是养殖畜禽粪污问题,要限期配齐粪污处理设施,严厉查处乱排和不规范使用粪肥行为。三是屠宰企业废水排放超标的,要限期整改达标。四是种植业污染问题,要持续深入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河湖长制重点关注六类问题。一是部分河库塘堰水质不稳定、水质长期为V类劣V类甚至影响周边居民分散式饮水安全的,要综合施策,确保水质明显改善,央督期间不出现大问题。二是生活污水、畜禽粪污、工业废水直排的,要限期整改,规范达标处理后排放,坚决杜绝直排现象。三是垃圾入水的,要形成定期打捞清理机制,严格监管。四是违反长江保护法和十年禁渔令,在天然河道捕鱼、破坏渔业生态的,一律严厉查处。五是乱采、乱建、乱堆、乱占破坏岸线的,要限期禁采、拆除、恢夏原状。河湖“清四乱”问题,不仅要上报销号,还要真正实现动态清零。二、合理厘清职能,确保问题整改不让之责通过前期的全面摸排,砂石行业、农业面源污染、河湖长制三个领域共自查问题224个,这些问题正是我县生态痼疾典型症状的集中反映,既有指向明确的点位问题,也有普遍存在的面上问题;既有关系繁多利益交织的复杂问题,也有状况可控的简洁问题;既有多年形成久拖不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也有短期内出现的现象级问题;既有需县委政府果断决策,多部门通力协作担当的系统性问题,也有可以快查快处的单一问题。工作如何落实,总的思想是“统一调度、分工协作、动态管理、责任到人”。一是统一调度。砂石办、农业农村局、河湖长办是对应三个领域问题整改的统筹抓总部门,根据本领域问题特色和工作实际,三个部门的统筹力度各有不同。砂石办集“裁判员”“运动员”“教练员”角色于一身,全面负责砂石行业整治,工作职责是提出问题、明确标准、指挥协调、督导进度,在成员单位或乡镇推进不力时,立即直接介入、亲自上阵。农业农村局是“裁判员”和“运动员”,工作职责是提出问题、督导进度,具体负责本部门职责内的问题整改。河湖长办是“裁判员”,主要职责是发现问题、督导职能部门进行整治、及时调度工作进度。二是分工协作。我们砂石行业共自查154个问题,分为重点问题43个,一般问题I1.1.个。重点问题由砂石办牵头指挥,相应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先行整治,砂石办根据进度及时介入并接手;一般问题由辖区乡镇负责,党委政府联系领导作为牵头领导。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由所属职能部门和辖区乡镇具体负责。河湖长制问题中涉及全流域综合性问题,由河长单位和辖区乡旗具体负责,各县级河长为牵头领导;涉及具体点位问题由所属职能部门和辖区乡镇具体负责,分管领导作为牵头领导。三是动态管理。此次摸排出的问题仅仅是当前阶段暴露出来我们能够掌握到的问题,只是冰山一角,特别是农业面源污染、河湖长制面宽量大,还有大量问题沉淀在镇村,或者正处在萌芽状态。问题整治方案已经印发,污染类别已经明确,各乡镇要对应展开全覆盖自查,将问题化解在未凸显之时,不留死角。农业农村局、河长办要牵头围绕各自领域问题类型再开展一次全覆盖督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以“发点球''的方式交部门和乡慎,并形成台账动态管理。四是责任到人。此次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关系重大,整改牵头部门和各乡镇要全面制定和细化具体工作方案,每一项整改任务都要落实到具体人头负责,确保工作力量不失位。三、全程紧盯进度,确保问题整改行之有效。一是明确时间要求。砂石行业问题以5月10日为界限,5月10日之前通过召开整改约谈会议、书面通知、立案调查等多种方式动员各点位自行拆除,之后坚决启动强制拆除程序,所有点位6月IO日前整改到位。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和河湖长制问题除需长期坚持类问题外,其他问题原则上5月30日前要整改到位,确保不反弹。二是落实“一案一第"O各问题牵头单位要在问题对应领域整改工作总体要求下,针对每一个具体问题形成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工作措施、具体时间进度,报统筹牵头部门审核备案,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4月15日前,三个统筹部门要收齐方案报县政府,下一步县政府将通过调度会或专题会形式再进行逐一研判部署。三是定期会商通报。三个统筹部门要及时收集各部门整改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十天一会商、半月一通报的方式,严格按照进度要求打表考核,相关结果定期报县委政府。四、创新构建机制,确保问题整改成效一以贯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问题的产生大多是初期的放纵忽略、视而不见的后果。“解铃还须系铃人”,问题的解决,更要追根溯源,究其根本。“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问题成效的巩固,还须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及时排查化解问题。各乡镇要建立环境问题日常巡护、日常监管、收集问题、高效整改的工作机制,已整改问题由乡镇负责,要定期“回头看”,确保不反弹。各乡镇要积极主动新发现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报告,尽量把问题消除处置在萌芽阶段。二是规范砂石行业管理。实行砂石行业并联审批制度,凡新建河砂、山砂、建筑渣土、固体废物等涉及砂石堆放、销售、加工的场所和企业,统一由行业主管部门受理,报砂石办提出初步意见,经县政府审定后再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手续。三是逗硬控制面源污染。结合加快推进台沃有机肥厂项目建设,建立覆盖全县养殖场的粪污收储运体系。建立投入品''零增长”和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引导群众科学施用化肥、农药,督促农资经销商建立农药废弃物处置台账并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巩固土地投入品零增长行动成效。四是开展人居环境集中整治。以大力实施污水处理“千村示范工程”、持续推进“五清两改”“千村整治、万家评比”活动为载体,从本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两个月的人居环境集中整治增效提质行动,整治一批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化解一批基层环境信访苗头,有效改善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