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优知文库! | 帮助中心 分享价值,成长自我!
优知文库
全部分类
  • 幼儿/小学教育>
  • 中学教育>
  • 高等教育>
  • 研究生考试>
  • 外语学习>
  • 资格/认证考试>
  • 论文>
  • IT计算机>
  • 法律/法学>
  • 建筑/环境>
  • 通信/电子>
  • 医学/心理学>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首页 优知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X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法律案例分析--扔鞭炮诱发他人脑出血该如何担责.docx

    • 资源ID:1082434       资源大小:15.23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3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QQ登录
    二维码
    扫码关注公众号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3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如果您不填写信息,系统将为您自动创建临时账号,适用于临时下载。
    如果您填写信息,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系统自动生成),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法律案例分析--扔鞭炮诱发他人脑出血该如何担责.docx

    法律案例分析一扔鞭炮诱发他人脑出血,该如何担责一、案例简介1月27日晚上11时左右,张某某、王某某将两个点燃的鞭炮扔到李某某院中。1月28日O时左右,张某某、王某某又来到李某某家门外,将两挂鞭炮挂在原告大门把手上点燃,李某某听到鞭炮声后打开院门查看,并通知了村干部。1月28日1时左右,张某某、王某某又将两个点燃的鞭炮扔到李某某院中。1月28日凌晨3:26,原告李某某突发脑出血入院治疗。入院诊断为L脑出血2.高血压3级。原告李某某主张突发脑出血系因被告燃放鞭炮受到惊吓所致,要求被告张某某、王某某承担赔偿责任。为查明原告的脑出血与被告张某某、王某某的燃放鞭炮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原告申请本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双方共同选择了某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书载明:“由于被鉴定人在夜间较为安静的环境下突然听到院子里的鞭炮声,事发突然又不明原因,极易出现惊吓、恐惧、猜疑等心理情绪变化,从而导致血压升高、诱发脑出血,同时被鉴定人既往病史高血压20余年,长期服用降压药物及阿斯匹林,具有脑出血发病的病理基础。结合以上分析,依据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认为被鉴定人脑出血与被告放鞭炮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且为主要作用,参与度为75%为宜J二、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张某某、王某某故意在深夜连续三次实施燃放鞭炮的行为,诱发原告出现脑出血及左侧肢体偏瘫,其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责令承担75%的责任为宜。两被告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自身长年患有高血压,对于脑出血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当自行承担25%的责任。对于后续治疗费用,可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三、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四、案例点评法律上构成一般侵权,需要具备四个构成要件:第一是行为,即行为人实施了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第二是损害事实,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遭受不利影响,产生了损害性的后果;第三是因果关系,即行为与权益受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责任成立后责任的形式以及大小;第四是过错,即行为人应受责难的主观状态。本案中,被告在深夜点燃鞭炮扔到原告院中惊吓原告,因此被告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加害行为。其次,被告向原告院中扔鞭炮的惊吓行为是故意针对原告的行为,由于原告存在特殊体质,导致原告受到惊吓后脑出血,造成伤残,被告的行为和原告受到的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原告自身长年患有高血压,对于脑出血的发生也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原告应当自行承担一定的损失。因此被告应当对原告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开玩笑一类的惊吓并不属于危害行为,而是一般生活行为。但在实际生活中,人被突然吓到之后,往往会产生应激反应,可能会产生损害后果。所以,开玩笑要注意分寸,更不能心存恶意故意惊吓他人。

    注意事项

    本文(法律案例分析--扔鞭炮诱发他人脑出血该如何担责.docx)为本站会员(王**)主动上传,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资源地图 - 友情链接 - 网站客服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08-2023 yzwku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宁ICP备2022001189号-2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优知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优知文库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收起
    展开